宝鸡市总工会启动“双争”活动

17.04.2015  09:46
 

  日前,宝鸡市总工会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工会组织中开展“争创模范职工之家,争做优秀工会会员”活动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围绕“三服务”,以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把广大工会干部锤炼成为听党话、跟党走、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把广大职工培育成为高素质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为目标,培育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省影响力较大的示范工会,培养一批职工群众称赞的优秀工会会员。

  宝鸡市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要以“双争”活动统筹工会工作,全面加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激发基层活力。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主要领导牵头主抓,分管领导全面负责,业务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宝鸡市总工会将每年表彰50个模范职工之家和一批优秀工会干部。同时将“双争”活动与工会系统评选“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挂钩。对创建模范职工之家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复查验收,合格者保留荣誉;出现问题,撤销荣誉,收回牌匾,不断推动“双争”活动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