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将取消

26.08.2015  08:08
 

  据近日召开的宝鸡市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听证会消息,为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破除以药补医、以药养医机制,宝鸡市近期将在市级公立医院取消15%的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这样一来,宝鸡市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部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

  药价高一直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降低药品价格,让利于患者,宝鸡市积极探索,从2010年起在全市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了药品“三统一”和“零差率”制度,2011年扩大到所有村卫生室,从2012年7月起又扩大到全市县级公立医院,每年让利患者约8000万元。今年2月,宝鸡市启动了市级公立医院医药服务价格改革工作,经过调查摸底、数据测试、对比分析,制定了方案,并广泛听取了各方面意见,对方案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

  在当天的听证会上,宝鸡市医改办负责同志介绍,此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注重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市级公立医院将取消原来15%的药品加成,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使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得到充分体现。医院由于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收入部分,85%由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予以平衡,10%由财政补偿,5%由医院通过强化管理、节约成本等措施内部消化。另外,宝鸡市还在着手建立全市统一的药品、耗材配送价格谈判平台,在药品省级招标价格的基础上,对药品及耗材的价格进行再次谈判,以进一步降低药品、耗材价格。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