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柱莅临宝鸡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09.09.2015  16:02

9月6日至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柱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对宝鸡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上官吉庆陪同检查。

近年来,宝鸡市通过宣传培训广泛普法,抓市场监管规范行为,抓投诉处理积极维权,保障了“一法一条例”的有效实施。特别是强化对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食品药品、农资产品、成品油、煤炭、日常生产生活用品、特种设备、电信网络经营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服务,净化全市消费市场。同时,认真办理消费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今年以来,市 12315中心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108件,办结1047件。

两天来,李金柱一行先后来到眉县太白山景区游客服务中心、眉县槐芽镇西柿林村、宝鸡众信天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宝鸡蒙牛乳业食品有限公司、开元商城和华润万家超市,就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在7日下午召开的座谈会上,李金柱听取了宝鸡市关于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的工作汇报,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座谈交流,倾听他们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他说,宝鸡市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措施有力、成效显著,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规范了市场秩序,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李金柱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维护消费者权益没有休止符。宝鸡市要继续贯彻落实好“一法一条例”,引导和帮助广大消费者知法、懂法,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加大消费维权执法力度,形成公正执法、诚信经营、依法维权的良好局面。要不断创新管理,完善体制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化手段,让消费维权家喻户晓,把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对消费投诉及时处理,杜绝死角漏洞,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努力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敏生、副市长武军、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万奎、市工商局局长刘一良等领导陪同检查。

检查组听取西柿林村维权站运行情况介绍

              眉县工商局梁新会局长介绍消费维权提示设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