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打造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 法治意识深入人心

25.12.2014  23:52

法治环境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杆。近年来,宝鸡市围绕营造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和成效。知法、懂法、遵法、守法的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公民权益也得到了有效保障。

普法宣传:让法治意识深入人心

“我宣誓:遵守宪法……”今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当天下午, 渭滨区金陵中学组织1400多名学生,向宪法庄严宣誓。“以前我们只知道宪法是根本大法,至于具体有啥内容就不知道了。”八年级八班学生潘奕菲说,学校组 织的这次法治宣传活动,让同学们感到别开生面,也让大家进一步了解了宪法,对于宪法的具体内容会有了学习兴趣。除了学校组织学生学习宪法,宝鸡市各县区也 举行了大型宣传活动。比如凤县印制了5000本宪法单行本,免费送给群众。麟游印制了1万个法律知识手提袋,让群众在日常生活中牢记法律知识。

宝鸡市在法治宝鸡和依法治市建设中,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以提升全民法律 意识和法律素质为抓手,努力提高全市法治化水平,营造了一个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宝鸡市委、市 政府高度重视普法宣传工作,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市、县(区)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政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报告,并积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实施有效监督。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普法依法治理机构4199个,专兼职工作人员23375人,法治宣传员4996人,法 治宣传志愿者10606人。

12月初,岐山县法院巡回法庭联合检察院、公安局、蔡家坡镇五丈原社区,在 五丈原北星村村委会,公开审理一起放火案。案子的缘由是一村民酒后放火,烧毁了一家店铺的棚子,差点给整条商业街造成重大损失。法官当庭进行了宣判,给前 来旁听的200多位村民留下了深刻印象,大家都说这样的形式很好,提高了村民的守法意识。这只是宝鸡市开展“法律六进”的一个场景。

除了固定节日宣传法律知识外,宝鸡市还以法治宣传月为平台,以“法律六进” 为载体,通过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不同层面、不同需求人群的法律宣传,进行全民普法。目前,全市1762个村、162个社区已经建立 固定村(居)务公开栏、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角等阵地设施1924处。无论在农村社区还是在城区大街小巷,到处都是普法宣传阵地,到处都有普法宣传标语, 随处可见老百姓学法的场景。

权益保护:给未成年人、妇女撑起“保护伞

11月10日上午,在眉县法院行政庭,妇女史某向法官王贵琴深鞠一躬表示感 谢。原来,史某的儿子李小某在放学途中被同村的三名男孩殴打受伤。史某起诉到眉县法院,法官认为当事人均系未成年人,为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和邻里 和谐稳定,应当着重做好调解工作。行政庭全体法官和人民陪审员来到史某所在村办案,并邀请村组干部进行调解。三名被告终于认识到错误,向原告赔礼道歉,共 同赔偿李小某各项经济损失2万余元。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更是每个家庭的希望,为了加强未成年保护工作,宝鸡市成 立了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大问题。2010年9月宝鸡市被确定为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 试点城市,目前全市12个县区建立了“青春驿站”,主要从事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围绕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困难救助、权益保护、预防犯罪 以及社会交往、社会参与等方面,提供预防性、发展性及治疗性服务,并配合基层法院承接青少年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和心理评估,配合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 作。此外,宝鸡市还注重保护妇女权益,渭滨法院专门成立了女子审判庭,保障妇女基本权益。宝鸡市还成立了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所——“红雨伞妇女之家”,该 机构由市妇联、市民政局和市救助站共同建立,致力于反对和解决家庭暴力,及时受理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求助,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让低收入人群打得起官司

法律援助是一种司法救济制度,努力让每一个弱势个体有充分的话语权,利益诉求得到充分表达,尊严得到扞卫,权益得到保障,守好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

前不久,在宝鸡市某企业工作的三名残疾人来到金台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 助。原来,他们工作的企业是一家福利性质的机构,他们在此工作多年。2013年底,该企业无故将他们辞退,且没有任何补偿。三人不懂如何维护正常权益,只 得找到了援助中心,中心专门指派律师,免费给三人代理案件。经过申请劳动仲裁,最终为他们争取到了一定的经济补偿。

据了解,2002年宝鸡市法律援助工作起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协调各 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实施法律援助,协调工会、妇联、残联、老龄委、团委及学校等社团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活动等,为广大群众提供帮助。尤其 是2011年,宝鸡“12348”法律援助专线服务电话开通,方便群众随时电话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把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困难群众身边。

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宝鸡市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将 法律援助范围由低保人群向低收入人群扩展,将劳动用工纠纷、医患纠纷、征地拆迁、交通肇事和食品质量安全纠纷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司法部门和公、检、法等部 门建立畅通的交流合作机制,在金台、千阳、麟游等县区看守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法律援助延伸到侦查、起诉、审判等诉讼全过程,为符合条件的人群提供帮 助。明确对因灾致贫、因病致贫、因学致贫等困难对象提供法律援助,帮助这些困难家庭解决“打官司难”问题。继续放宽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和农民工法律 援助标准。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法律援助范围限制;农民工申请特定事项的法律援助免审经济状况,使更多的困难群众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援助。2014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66件,提供咨询9824人次。(记者 张笑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