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提前一年完成电厂脱硝建设任务

15.10.2014  16:01

面对“史上最严”《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宝鸡市火电企业通过新建脱硝设施,改造除尘装置,提前一年完成环保部电厂脱硝建设任务,减少了大气污染。

据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2011年省政府与国家环保部签订的“十二五”减排目标责任书,我市应在2015年全面完成火电厂脱硝建设任务。为了加快治理进度,市环保局及时对重点行业的治理标准、时间进行了统一安排,进一步落实治理责任,特别是要求企业 燃煤锅炉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同步建设脱硫、脱硝 D C S监控系统。在环保部门督促下,国电宝鸡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投资2.4亿元,一次性建成了4×30万千瓦机组脱硫工程,并在西北地区率先自行封堵了脱硫烟气旁路,实现了全烟气脱硫。利用三年时间,于今年9月完成4台机组SC R脱硝治理工程。

另外,针对今年7月1日起执行的火电厂新标准及11月起执行的烟尘特别排放限值,环保部门督促企业提前实施治理工程,目前国电宝鸡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和大唐宝鸡热电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已于7月起达到新标准,针对烟尘特别排放限值实施的除尘改造也已通过验收。环保部门将继续对两户火电企业进行专人驻厂监管,确保建成的治理设施发挥减排作用, 为改善大气环境、防治雾霾发挥积极作用.记者 王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