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政协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言

19.03.2015  18:52

近日,宝鸡市政协人口与资源环境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会同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办公室,在市政协主席张民义、 副主席张宗智、张望的带领下,先后深入市高新大道、滨河路、陈仓区西虢文化广场、千渭湿地公园、十里铺污水处理厂、天玺台社区、茵香河入渭口、金陵河东 岸、金河尚居、金台观北坡、陵园垃圾填埋场、宝鸡植物园和渭滨区古弓鱼公园等地,采取实地视察、专题汇报、座谈讨论等方式,对全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情 况进行专题调研,并与陈仓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创园办、市规划局、住建局、民政局等单位开展了委员议政日活动。

2011年10月,市委、市政府按照《 关中 —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城市发展目标确定的把宝鸡建成“生态园林城市”的要求,正式启动了创建国家 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成立以市委书记为顾问、市长为组长、市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机构,印发了《宝鸡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分解落实了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创建工作任务,建立了考核评估制度,将各单位创园工作任务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全面做好城市增率和景观改造,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 善市区生态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三年来,我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的承载力、辐射力进一步提升。据统计,目前,市区绿化面积达3281万 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2.27平方米。城区“一闸五坝”形成水面面积达420平方米。开展“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专项活动,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机制,实施PM2.5空气质量检测和数据公布,2014年城市Ⅱ级以上良好天数242天,空气质量达标率66﹪,宝鸡的蓝天更蓝,空气更清新,在获得“国 家园林城市”“国家节水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基础上又荣获“中国最干净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创园工作取得显著成绩,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对创建生态园林城市认识上有偏差,组织发动有上紧下松现象,分级指标还有部分没有达 标,增绿提质任务还很艰巨等问题提出了要科学指导,进一步提升对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的认识;精心组织,动员全民参与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强力推 进,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等意见建议。张民义主席在调研中要求:我们要更新理念,坚持创建为民,切实为老百姓做好事、做实事,让群众认可、支持创建 工作。要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在巩固成果的同时,查缺补漏,消灭短板,分工协作,把创园工作做实、做细。要科学实施,提升品位,在开展创园工作时要突出宝 鸡特色,把增绿与造景、绿化与文化、尊重自然与人工植绿造景相结合,以更高的水平全面营造天蓝、水清、地绿、林秀和鸟语花香的优美环境,彰显绿色宝鸡、水 润宝鸡、靓丽宝鸡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