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渭滨:不起诉案件须过“三关”

30.10.2015  16:41

近年来,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通过严把“三关”,积极推进不起诉案件公开办理工作,切实保障不起诉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2014年以来,共开展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宣告14件15人,公开率达到100%。

把好风险“防范关”。 公开审查中,多方听取侦查机关、被害人、涉案单位及辩护人等意见,掌握各方意愿分歧,确保客观公正;开展风险评估,避免矛盾冲突;实行和解听证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把好办案“质量关”。 通过问卷调查、讯问调查、联席会议等形式,征集各部门对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宣告的意见建议,研究刑事案件不公开听证制度的主要架构和运行流程,确保制度科学规范;制定《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案件具备较大社会影响、当事人对不起诉决定存有争议等4种情形;加强和解审查,规范审查报告,确保不起诉决定合法合情。 把好结果“公开关”。 在公开宣告过程中,根据个案特点开展释法说理,帮助被不起诉人认识自身行为性质和社会危害性。开展集中宣告,堵塞管理漏洞。根据具体案件情况,采取多种宣告形式,提升宣告效果。

(作者:宝鸡市人民检察院 王瑾 编辑:刘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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