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渭滨:与山区院结对共建效果凸现

22.09.2014  17:38

      近年来,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区域优势,发挥自身专长,先后与陇县、凤县等山区检察院积极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实现双方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良好态势,促使基层检察院建设协调持续发展。

      双方友好协商,建立共建合作机制。 成立结对共建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联系共建事宜。制定合作共建方案,达成共建协议,紧紧围绕领导班子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建设、检务保障建设和群众满意度工作等方面进行广泛交流。在检察业务建设方面,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交流的重点,做到有的放矢,为实现双赢打下坚实基础。

      创新合作形式,开展深入广泛交流。 在交流内容上,突出各自优势项目,渭滨区检察院主要交流业务工作,陇县检察院交流党建工作,凤县检察院交流信息宣传工作。在交流方式上,一是定期召开两院班子成员、中层负责人座谈会,两院领导各自介绍工作做法;中层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工作经验;干警在检察专线网上相互交流。二是双方互派人员在岗交流学习,渭滨区检察院派出业务骨干协助山区院办理案件,陇县、凤县检察院派出“笔杆子”、“点子户”来渭滨区检察院协助工作,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三是定期开展理论研讨、业务竞赛、骨干授课和案件讨论等活动,利用实战演练,提高干警工作技能。

      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升合作共建效果。 渭滨区检察院与陇县检察院、凤县检察院先后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双方在合作领域取得良好发展。渭滨区检察院廉政文化建设成为该院工作亮点,渭滨区纪委、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在该院召开廉政文化建设现场会,时任陕西省检察院纪检组长李定产、宝鸡市纪委书记田筱虎等领导先后视察该院廉政文化建设情况,给予高度赞扬。该院今年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陇县检察院党建工作走在全市检察机关前列,高检院、陕西省院先后转发该院工作经验,各项业务工作也呈现勃勃生机,年度考核从昔日全市落后位次跃升至全市前茅。凤县检察院在2012年年终考核中列山区县之首,被评为“全市先进检察院”,特别是办理反贪案件连续两年做到“百分之百起诉、百分之百判决”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通过结对共建,实现互利互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作者: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 王文钊 编辑:刘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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