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宝鸡至坪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选址的公示

20.11.2015  15:42
  按照《城乡规划法》、《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管理办法》要求,我厅受理了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办理宝鸡至坪坎高速公路项目选址的申请。经审查,该项目起点位于宝鸡市潘家湾,与连霍高速公路宝鸡过境段潘家湾枢纽立交相接,止于凤县坪坎镇北,与在建的坪坎至汉中高速公路相接,沿途主要经过宝鸡市的陈仓区、渭滨区、凤县等县区,建设里程73.67公里,全线共设桥梁77座,隧道36座,涵洞17道,互通式立交5处。项目占用土地427.11公顷。项目选址符合城乡规划要求,拟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29日   项目沿线群众和关心项目建设者可以在公示期内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查阅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转交给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系电话:029-87294362(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029-83270318(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联系地址: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大楼建设厅规划处   邮      编:710004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