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陈仓:以庭审观摩活动促公诉队伍发展

19.06.2015  13:23

      近日,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邀请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及13个县区院的公诉干警观摩了该院公诉的一起盗窃、交通肇事案庭审活动。

      涉案的三名被告人系新疆外来人员,在辖区内多次流窜盗窃作案,犯罪数额巨大,在2015年9月21日盗窃作案后,又驾车将一拾荒人当场撞死,并逃逸。庭审中,第一被告人陶某当庭翻供,辩称自己虽到现场,但并未参与盗窃,且侦查人员打他,他才做了有罪供述。公诉人针对被告人的翻供行为,当庭变更庭审策略,分别从案发时间系凌晨、被告人系外来人员在当地并无亲属两个角度重点讯问了被告人,同时通过同案犯的当庭对质讯问,凸显陶某辩解的虚假性,使其不能自圆其说。并向法庭出示看守所入所检查笔录,以证实其在被拘留入所时身体并无伤情,其所辩称的遭受了刑讯逼供的事实不能成立。

      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刘渭副处长肯定了公诉人的庭审表现,对庭审过程中出现突发状况如何应对给予了综合指导。

      该院公诉科科长张宏祥表示,搭建这样的平台,目的在于增进与其他区县院的交流互动,取长补短,达到以压力促动力、以观摩促规范、以交流促发展的目的,切实打造一支“形象气质佳,逻辑思维好,论辩能力强”的公诉队伍。

(作者: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 赵婷 编辑:刘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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