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陈仓:尽心履职保护特殊人群利益

07.01.2015  20:41

      2014年以来,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在执法办案中,依法履行职责,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尽力关爱涉罪未成年人,保护特殊人群合法利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送法进校园经常化。 广泛的普法宣传是遏制在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有效途径。该院检察官中的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经常活动在校园、课堂,主要以法制讲座为主要形式,针对中小学生的不同特点准备讲稿,主要围绕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违法犯罪原因、如何保护自己等模块,通过发生在身边的典型事例来讲解,以提高同学法律意识,教育同学们学法、守法、用法。勉励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奋发向上、努力学习,克服不良习惯,争取将来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打击侵害特殊人群的不法行为。 未成年人、智障人员等弱势群体是该院在办案中关注的重点。凡涉及这类人员的案件,优先安排办案经验丰富、有一定心理知识的检察官办理。根据具体案情,分清法律责任,注重社会效果。去年3月,一智障女青年被不良男子强奸,在审查批捕阶段,该院从严从快,对涉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凡是涉罪的未成年人案件,该院按照法律规定,讯问时通知未成年人监护人到场,分析其成长的环境和犯罪的原因,本着“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羁押。去年10月,一名自强学校的聋哑学生,盗窃了一同学的笔记本电脑,案发后,警方查明了犯罪事实,追回了赃物。该院认为该生一时糊涂,应该教育挽救给予改过自新机会,不予批捕。

(作者: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 杜永清 编辑:刘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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