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宝鸡43名领导干部被问责 县处级6人

22.01.2015  05:36

华商记者今日从 陕西 省纪委官网秦风网获悉,2014年,宝鸡市纪委、监察局查处问责案件6件,责任追究43人,其中县处级6人,科级干部27人。2015年1月5日,宝鸡市纪委监察局执法效能监督室副主任法拉索一行6人在督查 “创文”工作时,发现有人在该市高新区千河镇宝汉高速高架桥桥墩下挖坑采砂,威胁西宝高速路安全。

检查结束后,该市纪委、监察局立即将 这一情况向市国土局进行了反馈,要求进行查处。经市国土局调查,该采砂地位于千河镇魏家崖村,属集体土地,由千河镇村民李刚租赁土地进行砂石厂建设,占地17余亩,2014年11月份以来在租赁场地内偷采沙石,形成深11米,面积约6亩的深沟,深沟距高架桥墩仅3至4米,严重威胁西宝高速路及附近高压线的 安全。

了解情况后,宝鸡市高新国土局当即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元月6日,市国土局联合高新国土分局、高新区森林派出所等单位, 动用大型机械13台、组织人员30余人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物,恢复耕地原貌,并对违法人李刚处11万余元罚款,对负有管理责任高新管委会、市交警支队等单位 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党政纪处分。

这是宝鸡市纪委监察局聚焦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的一个缩影。 为使问责工作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出台《宝鸡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责任追究的方式、情形和程序。 去年7-10月,该市对近三年查处的腐败案件和违纪问题进行了排查,对单位的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负责人约谈。通过倒查倒逼,督促各级党委、纪委真正把责任扛 在肩上。华商记者 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