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实施十大工程力推十三五环境质量改善

25.11.2016  11:08

      近日,商洛市环保局编制印发了《商洛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对“十三五”期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今后五年,商洛市环境保护工作将着力实施“十大工程”,全力推进全市环境质量改善。
      一是着力实施污染减排工程。开展污染源普查,科学合理确定县域、流域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实施区域、流域总量控制。建立污染减排绩效与县域、流域环境质量和项目审批挂钩制度,实行“区域限(禁)批”政策。全面实行建设项目污染物新增总量前置审批制度、区域减量转换制度。将总量控制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验收、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许可、排污申报、排污权交易等固定点源环境管理相关制度有效衔接、整合,实现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建立企事业单位排污总量监管平台,规范以排污许可为载体的集前置审批、过程监管、违规处罚为一体的污染源综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刷卡排污、总量预算管理、初始排污权取得和有偿使用、排污指标储备等制度。
      二是着力实施治污降霾工程。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加快“气化商洛”步伐,淘汰城市建成区内小型燃煤锅炉,提高天然气在能源消费中所占比例。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逐年削减煤炭消费量,提高洁净煤炭市场供给,禁止高硫、高灰份、低热值煤炭进入能源消费领域。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持续推进城区出租车、公交车清洁能源替代工程,严格执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全面推广国V标准汽油、柴油,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广新能源汽车,倡导市民绿色出行。综合治理城市扬尘。建立旧城改造、房屋拆迁扬尘管理机制,强化建筑、道路扬尘管理。加强城市绿化、净化、美化工作,全面开展餐饮油烟污染综合治理。
      三是着力实施清净水体工程。持续推进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工程,制定并实施《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四年(2016-2020)行动计划》。依法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印染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强化工业聚集区水污染治理,加快实施洛南黄龙河流域污染治理项目,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市、县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提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到2020年中心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推进污泥处理处置。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中心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20年底前达到90%以上。
      四是着力实施城镇宁静工程。严格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高噪声污染项目一律不得进入工业园区,未通过“三同时”环保验收的噪声排放项目,一律不得投入运行。加强重点源监管,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重点排放源噪声排放达标。及时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严格实施噪声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对噪声超标的重点企业,实施限期治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畅通环保“12369”举报热线,及时处置噪声污染信访投诉。探索多部门噪声污染投诉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噪声扰民应急机制。加强环境噪声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五是着力实施农村清洁工程。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可降解农膜,实行测土配方施肥,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在丹江、洛河、金钱河、乾佑河等重点流域区域的镇村、移民搬迁点、旅游景区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非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农村环境宣传教育等,到2020年,全市768个建制村(社区)达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三化”(即净化、绿化、美化)标准,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建成美丽乡村不少于100个。
      六是着力实施生态建设工程。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各县区政府环保责任红线,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探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资源消耗和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县区,及时采取区域限批等限制性措施。加快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形成以秦岭以及全市重要水系为骨架的生态安全格局。强化农田生态保护,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对重要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实施强制性保护,切实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及自然生境。
      七是着力实施环保产业工程。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行垃圾分类回收,开发利用“城市矿产”,发展再制造和再生利用产品。推进尾矿、冶炼废渣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商丹循环经济园区为依托,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行动,大力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健全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推动环保产业市场化,培育一批环保产业龙头企业,建立集资源整合、研发、推广为一体的环保产业链。大力推进环保设施、服务类监测社会化运营及环境咨询、环境监理、工程设计、认证评估等环境服务业发展。推广先进适用的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提升环境科研创新能力。
      八是着力实施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落实政府环境保护职责,完善市、县区环保机构建设。全面推进市、县区环境监测、监察、应急、辐射、宣教、信息机构标准化建设。建立镇(办)环保工作机构,落实镇(办)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设覆盖全市七县区城区的、可监测PM2.5、PM10、SO2、NO2、CO、O3空气自动监测站,逐步推进重点工业园区及农村空气自动站建设,实现县域空气质量实时预报和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加强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全面建成全市汉丹江流域主要河流县域出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和丹江国、省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形成完备的水质自动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各县区主要河流出境水质信息实时与水质安全自动预警。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利用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相关数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全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以数字环保为目标,开展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控、生态监测、应急响应系统、环境信息化及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控等系统建设。
      九是着力实施环境应急工程。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安全为目标,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尾矿库环境风险管理,完善应急队伍、储备应急物资、建设应急工程、落实部门及县区政府应急管理职责。持续开展危险固废、有毒有害化学品、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风险源的调查评估,建立数据库,加强风险源管理,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监管,提升核与辐射综合污染防治水平。加强重点污染源应急预案备案、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应急演练。建立源头预防、过程控制、事故应急、损害赔偿的环境风险防范任务、措施、制度体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十是着力实施环境宣传教育工程。深入宣传普及新《环保法》以及环评、水、大气、噪声、固废、核与辐射等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社会环保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环境违法行为。围绕“6•5”世界环境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全面深入宣传推进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大气污染治理、污染减排、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重点工作,报道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和普及生态文明、环境与健康知识,在全社会树立顺应自然、尊重自然的理念。宣传普及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针对公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科学解读成因与危害,做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雾霾以及水、土壤、重金属等领域环境热点、焦点问题的解释。加强环保舆情监测,加强对重大环境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为环境保护事业营造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