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校将实施弹性学制 支持大学生休学创业

12.03.2016  10:27

    为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我省将实施“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推进计划”,“十三五”期间,建设100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实施弹性学制,支持大学生保留学籍进行创新创业实践。

     支持大学生保留学籍创业

    省教育厅昨日公布这项计划,明确我省将在高校中重点支持建设100个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改革学生选拔方式、教学方法、考核内容和方式、强化创新创业训练,深入实施学分制,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实施弹性学制,支持大学生保留学籍进行创新创业实践,具体休学年限由各高校自主确定。

    支持高校主动集成社会资源共同制定培养目标、设计课程体系等共建实践平台。支持高校建立创新创业实验班和创新学院,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

     创业课程入学分

    将面向全体学生单独开设“创业基础”必修课。重点支持建设100门教育观念先进、教学风格鲜明、教学成效突出的创新创业类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支持高校根据办学定位、人才培养规格和学科专业特点,开发、开设就业创业指导等必修课和选修课,并纳入学分管理。

    2016年高校要开辟专门场地,向创业大学生提供创业孵化服务,实现高校众创空间全覆盖。鼓励高校会同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重点支持建设100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0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00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推动高校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向在校大学生全面开放。

     评选500名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

    探索建立社会资本参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新机制,认定30个“陕西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营”,每年培训2万人次以上。设专项基金,重点支持15000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赛促学、以赛促创,办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分类支持开展机械创新、工程训练、电子设计、数学建模、工业设计等大学生竞赛和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活动,评选500名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对创新创业表现突出、获得项目或奖励的学生在保研、评优、评奖等方面给予倾斜。记者张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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