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出台实施意见加强财政“七五”普法工作

03.08.2016  19:10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精神,做好财政“七五”普法工作,省财政厅日前出台《陕西省财政法治教育培训实施意见(2016-2020年)》。这是我省财政部门首次出台五年财政法治教育培训实施意见,标志着全省财政法治培训长效机制迈上了新的台阶。

实施意见从开展公共法律学习培训和抓好财经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两个方面入手,采取分类分级、分批培训的方式,重点抓好县(区)党政领导、市(县)财政局局领导干部和各级财政法治骨干的培训。拟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对市(县)财政局局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轮训。每年组织对各级财政部门从事财政法治工作的干部进行财政法治业务知识培训。同时,面向全省从事财政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及其分管领导、从事财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人员及其分管领导,加强行政复议和规范性文件专题培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各级财政部门要把财政法治培训工作作为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和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重要环节,认真做好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和队伍现状,将法治培训与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实践相结合,认真组织财政法治培训,创新培训形式,优化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确保培训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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