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实行小学弹性离校 离校时间不超过18点

22.08.2017  22:01

  为了进一步聚焦民生需求,增强市民群众幸福指数,我市制定《西安市实行小学“弹性离校”工作方案》,在全市实施小学“弹性离校”制度,为全市小学生提供延时服务,缓解家长接孩子难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提升教育满意度。

  据悉,《方案》面向有实际困难需求的学生家庭,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有困难学生参与。凡学校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小学一、二、三年级学生(含民办小学),有延时需求的家长均可在每年秋季、春季开学第一周向学校提出申请。

  离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8∶00,实行“弹性离校”一周不少于4天。在校学生参与“弹性离校”期间一律实行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生家长直接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其他有偿服务。

  “弹性离校”期间,学校主要为学生提供延时照顾服务,安排专人照管学生自行复习、作业、预习和课外阅读等。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规范,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严禁以补差提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

  对实行“弹性离校”的学校进行财政专项补助,补助经费按照300元/每生每年标准予以奖补,所需资金由市与区县分担。市与临潼区、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按7∶3的比例分担,市与其它区县按6∶4的比例分担。不足一个班(每班按40人计算),按照一个班的经费拨付。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弹性离校”工作相关人员补助、水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使用等。(记者 康乔娜 张端)


编辑:王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