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发文通报全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

09.09.2015  08:27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报,对2014年度全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其中西安市、宝鸡市被评为优秀单位,渭南、延安、汉中、榆林、安康、商洛、咸阳、铜川、韩城市和杨凌示范区被评为良好单位。

      根据《陕西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规定,2015年上半年,省政府组织省水利厅等十厅局对各市区政府水资源“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公众评价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考核。考核结果显示,2014年全省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全面完成。其中,用水总量为88.57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相比2013年下降8.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2、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75.3%、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区域地下水水位控制达标。各市区主要控制指标全部完成。

      省政府通报要求,各地要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想,坚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行区域地下水开采量和地下水水位“双控制”,优化水资源配置,强化取用水全过程监管,加强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水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加快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