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实践 日趋规范 依法履职 创新局面

10.10.2014  12:48
----回眸西乡县人大常委会34年开拓创新路       历史的镜头聚焦于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修改宪法的决议和新的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常务委员会。       当历史的镜头聚焦于1980年5月24日之际,西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史上揭开了新的一页----第八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4年来,九届县人大常委会承前启后,开拓创新,勇于实践,依法履职,精心谱写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辉煌篇章。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省委11号文件和省、市、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不断完善监督职能,依法积极行使职权,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和改善民生作为履职根本着力点,聚力破解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热点难点问题,较好地实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开创了人大工作新局面。       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努力实现党的主张,更好体现人民意愿       34年来,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把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和合法利益列为工作重点,把党委意图和主张落到实处,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共召开常委会会议212次,围绕涉及全县性的重大事项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406个,并作出《关于动员全县人民齐心协力尽快建成牧马河上渡大桥的决议》、关于加快“普六”、“普九”、“教育创强”、“建设茶业强县”战略实施、关于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加强预防职务犯罪、治理优化非公经济发展环境、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关于西乡县城总体规划、西乡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发展规划、“两河四岸”开发建设规划、西乡县生态建设规划以及“三五”、“四五”、“五五”、“六五”普法等53项重要决议、决定,加大贯彻执行力度,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倾力推动科学发展,不断给力民生改善       34年来,特别是近些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涉及全县经济发展的重大事项、城乡社会统筹协调发展、执法薄弱环节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视察、调查和检查。从早期的有关企业改制、减轻农民负担、非公经济发展到中期、近期的扶贫开发、茶业、生猪、烤烟、食用菌四大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教育创强、计划生育和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创”工作、林权制度改革、税源结构及分布情况、重点项目建设等经济建设重点工作进行了160多次视察、调查。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森林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义务教育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税收征管法》、《环境保护法》、《药品管理法》、《种子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40多部法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视察、调查和检查报告经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形成审议意见送交政府及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关于部分乡镇违法任免村委会成员的情况报告》、《关于加快茶业兴县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非公经济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西乡县文化资源调查报告》、《西乡县税源结构分布情况的调查报告》以及教育创强主导产业升级、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壮大劳务产业等10多篇专题报告县委,县委、县政府迅速研究,出台相应政策规定,确保各项发展战略顺利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加强人事任免工作,改进干部履职监督,落实执政为民宗旨       明确法定程序,依法行使任免权。先后两次修订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经过任前核查了解、法律考试、任职表态发言等程序,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共910多人次,并两次批准任命县法院人民陪审员71名。县十五届人大和县十六届人大换届后,先后组织48名政府局长、主任就任职后如何依法积极履行职责作出公开承诺,在县电视专题栏目逐人播放。       完善干部监督职能。1998年6月至2007年3月,先后组织了10名副县长、县检察院5名副检察长和31名政府局长、主任进行述职评议,指导县法院、县检察院的18名法官和6名检察官在院内述职评议。《监督法》自2006年开始实施后,县人大常委会把组织选举和任命干部述职评议转换为听取政府部门专题工作报告,评议政府部门工作,2006年9月以来,常委会会议先后听取了21个部门由主要负责人作出的专题工作报告,认真开展评议,特别是2013年10月召开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对县住建、农业、人社、计生、公安、环保、电信、烟草局等8个部门的工作评议中,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就被评议部门涉及改善民生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采取询问、批评和提出建议并由部门领导现场一一作答的方式,首次将询问融入工作评议之中,并首次采用量化赋分进行满意度测评公示,社会反响强烈,群众普遍称赞。       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激发代表积极履职,鼎力办好惠民实事       在不断探索实践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开始,到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对2006年以前制定的《西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西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西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暂行规定》、《西乡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西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的决定》、《西乡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与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驻县机关单位对口联系办法》、《西乡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制度》及常委会领导班子学习工作等17项制度进行修订,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新近制定了《西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报告重大案件的暂行规定》、《西乡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开展工作评议暂行办法》、《西乡县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督办奖惩办法》等,使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和机关管理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为了增强人大代表的履职意识,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2004年至2006年分期分批安排指导全县23个乡镇人大组织800多名县、乡(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2013年以来组织代表开展了以“尽职尽责为民办实事”为主题的“六个一”活动。还以全力抓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破解民生难题,县八届人大一次会议至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共收到并归纳整理交办代表建议、批评、意见4024件,经过人大常委会督办和“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的努力,有半数以上建议提出的问题得以落实解决。       实践证明,地方人大常委会30多年的发展轨迹是中国人民对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一宏大命题的响亮回答,也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生命力的最佳诠释。         (姚景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