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印发《实施方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11.09.2017  09:11

省委政法委印发《实施方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运用大数据从海量刑事案件中提取共同的证据标准,将这些证据标准转化为应用模块,嵌入公检法互联互通的智能辅助办案系统,通过系统对基本证据进行自动识别审查,合格后进入下一个办案环节,最终由法官对案件依法作出裁判……近日,省委政法委印发《陕西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实施方案》,对运用现代科技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

实施方案》指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决策部署,是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的重要安排。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把现代科技运用与刑事执法办案紧密结合起来,统一裁判标准和证据标准,建立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的刑事诉讼制度,让无罪的人免于刑事追究,让有罪的人受到公正审判,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

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刑事司法实际,运用大数据分析确定常见普通刑事案件、死刑案件需要证据标准指引的具体罪名,制定我省公检法统一适用的《陕西省刑事案件证据标准指引》。确定西安市、宝鸡市作为试点城市,开发建设我省政法机关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推进跨系统网络办案平台建设,实现同步管理、数据共享。制定出台我省有关证据补查补正、侦查人员出庭、证人出庭保障等配套制度,不断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体系。

实施方案》明确,此项改革由省委政法委协调,省法院牵头,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以及试点城市西安市、宝鸡市共同组织开展。省上成立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和试点市成立各自专项工作小组,齐心协力推动改革深入实施。(记者秦华 通讯员 赵新 山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