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法院:健全审判管理制度 着力提升审判质效

23.12.2014  19:46

    眉县法院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在以信息化建设平台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逐渐形成科学合理、严格规范、职责明晰、有效协同的审判管理格局,呈现出案件质效稳步提升,审判执行良性运行的良好态势。 近日,眉县法院被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14年度全市法院“案件质效评估先进单位”,这是对眉县法院推进审判执行管理,强化审判监督,提升审判之效工作的充分肯定。

    健全评查制度,规范流程监控。 按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以结案率、上诉率、发改率、调撤率等审判质效11项核心指标作为案件质效考评指标,并纳入到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来,使审判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并根据审判、执行阶段特点,实行节点监控,全面理顺了立、审、执、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形成了“建章立制、动态管理、全程监督、高效审判”的审判管理模式,推进了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现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案、管人的目标。

    利用审判信息平台,准确完成信息录入。 自今年1月1日以来,眉县法院将2011年至2014年审执结的6694多起案件信息录入系统,实时监控各业务部门网上办案情况,结合省市法院审判管理通报,督办案件办理,保证案件信息录入各项指标与上级法院的考核标准完全相符,保证司法统计与审判数据的吻合,尽可能地减少案件实际指标与目标指标偏差,有效地促进了审判绩效的提高。

    完善督办机制,跟踪案件办理流程。 眉县法院明确了案件督办制度,明确案件质效责任人,通过内网审判管理系统的提示功能,对已超审限和将超审限的案件在首页公布,分管领导、庭长加强督办催办,并针对性采取措施。经督办催办,在法定审限内仍未审结的案件,要求承办法官向分管院长汇报没有办结的原因,对因人为原因致使案件“久拖不决”的,实行通报批评,发现违法违纪的,给予严厉处分。建立审判运行态势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按季度召开审判质效评估分析通报会,对省法院要求的质效指标为案件评查标准,及时研究解决审判质效存在问题。

    规范案件审批程序,严把案件质量关。 裁判文书作为直接承载审判公正的结论,具有很强的严肃性,要求所有案件的裁判文书统一由庭长核稿,由分管院长签发方可用印,有效规范了法官自由裁量权,避免了文书“带病”出院,确保了办案质量。对重大、疑难、复杂、涉及群体性纠纷的案件,要求必须按审判委员会讨论制度,统一了裁判尺度,把握审判大局方向,促进案结事了。

    拓宽评查方式,细化评查环节。 眉县法院细化了各类案件的审判质量标准和案卷归档标准,通过案件评查提升审判质量。坚持常规评查、重点抽查和交叉互评相结合,常规评查坚持一卷一评,从证据采信、适用法律、庭审程序、文书制作、卷宗材料等方面,严格对照标准进行评查,未经评查或评查不合格的案件一律不得归档。重点抽查上级法院发还改判的案件、引发上访的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根据最高院开展的案卷交叉互评活动,发现案件评查中出现的质效短板,倒逼办案法官主动提高办案水平,提升案件质量。

    分析审判态势,促进质效提升。 根据省市院审判管理通报,结合当月“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对比表”数据,找准工作中的主要问题,综合评价工作业绩。定期召开庭室工作通报会,由各业务庭根据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分析通报,对本部门所涉指标进行分析,对一些排名靠后的指标,查明原因,寻找对策,采取措施,赶超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