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审计厅对省司法厅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25.10.2018  09:43

  10月22日,省司法厅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和原党组书记、厅长乌永陶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进点会在省厅召开。省审计厅副厅长马玉红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永明作表态发言。省审计厅审计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



  会上,省审计厅审计组有关负责同志受省委组织部委托宣读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审计通知书》、审计承诺书、审计公示及审计组廉政纪律,介绍了此次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原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乌永陶向审计组作了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



  马玉红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近年来省司法厅在加强内审工作,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认知度、影响力和社会效能所取得的成绩,并就做好本次审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王永明在表态发言时指出,经济责任审计既是落实《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也是对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系统评价,同时也是从专业角度对省司法厅过去五年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检查指导的宝贵机会。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次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求医问药”的态度对待审计,各项业务工作都要服从于审计工作的开展和需要。

  王永明要求,要全力配合,积极为审计组开展工作创造条件,严格按照审计组的要求,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数据和情况,坚决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严格按照审计组要求的时间、方式和程序,真实、全面地提供审计所需要的资料。

  王永明强调,要把这次审计当作一次现场教育,以负责任的态度参与其中,加强与审计组同志的沟通,虚心向审计组同志请教,学制度规定,学经验方法,学专业知识,听取意见建议,改善自身工作。要着眼长远、举一反三,结合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以这次审计为契机,不断提升财务管理和业务工作能力。



  省司法厅分管领导,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省律师协会、厅机关相关处室、相关协会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