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审计局三条措施整治“为政不为”行为

11.09.2015  11:03

    结合安康市委颁发的《安康市国家公职人员“为政不为”行为问责实施办法》,镇坪县审计局认真搞好学习传达,并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了三条具体贯彻措施,严肃整治“为政不为”行为: 一是 严格审计现场管理,严把审计质量关,摒除“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思想,惩治“混日子”的行为。以查处问题和移交移送案件为主导,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审计现场精细化管理,加强审计现场监督,注重审计组审计实施方案的贯彻执行,严把审计证据的质量,切实遵守审计质量三级控制制度,使每位审计人员树立“质量即是生命”的意识,摒除“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思想,严肃惩治得过且过“混日子”的行为。 二是 加强审计计划管理,强化时间观念,提高工作效率,严肃惩治“办事拖拉”的行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审计计划管理,统筹安排审计人员,严格工作交办时限,改善审计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保质保量完成中省市行业审计项目和县领导交办的审计事项,严肃惩治“办事拖拉”的行为。 三是 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强化工作纪律,严肃惩治上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作风涣散、上网打游戏等行为,努力打造一支战无不胜的审计铁军。

  目前,该局已经制定出台了《审计质量管理办法》、《审计工作年度考核办法》、《审计局考勤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得到了很好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