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审计联合督查 共促审计整改落实

27.04.2015  12:55

  近日,榆林市监察局和市审计局组成6个审计结果整改联合检查组,对全市2013至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财政决算审计、“三公”经费、经济责任审计、涉及民生专项资金审计、企业审计等79个被审计单位(项目)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建议等事项开展检查。

  此次联合检查,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抓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纠正被审计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杜绝问题“屡查屡犯”,督促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省有关规定的“八项措施”中,“建立纪检监察和审计机关查处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审计决定执行和审计建议落实及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的又一具体内容。

  在联合检查工作布置会上,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春生指出,审计整改也是审计的一部分,审计结果关键看落实,落实了审计意见建议才是完整的审计。检查组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检查,监察、审计要搞好协调配合,坚持问题导向,带着问题去。纪委研判审计报告要运用这次审计检查的成果,对拒不整改和整改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要进行行政问责。

  市审计局局长张宇在会上强调,各检查组要精心准备,并认真研究审计报告、审计建议、审计决定和审计移送书内容,做到目的明确,有的放矢。检查组要合理分工,注重实效,通过听汇报,查文件,看现场,访对象,来切实了解整改情况。要通过审计整改检查,切实推动各单位的整改工作,起到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依法理财的目的。特别是对于客观无法整改的问题,要更加注重发现体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为市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服务。同时,要求各检查组要严守廉政纪律,做遵章守纪的表率。

  此次联合检查从4月中旬开始,5月中旬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