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分组审议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等

29.11.2018  09:11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分组审议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等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28日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等。

在审议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时,组成人员提出,条例制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文化建设的整体性要求,要彰显“四个自信”中文化自信的精神指引,突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加大基层文化服务保障力度、规范公共文化展示内容、强化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向公民提供更多便利可及的免费服务等。鉴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较为庞杂,组成人员建议继续调研修改。

在审议省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省检察院关于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法律监督的情况报告时,组成人员对“两院”所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建议要找准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服务全省追赶超越的结合点和着力点,重视处理好审判执行与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执行和民事审判执行法律监督制度建设,强化民事执结率措施,加强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注重提升监督效果等,从根本上提高办案质量,解决执行难等问题,回应人民群众对审判执行和审判执行法律监督工作的更高期盼。

与会人员普遍赞成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议草案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

在审议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的两件代表议案时,组成人员对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办理工作及结果表示满意。

会议还对实施慈善法办法草案、说明及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审议意见进行了审议;对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急救医疗管理条例、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西安市经纪人条例的决定及省人大法制委审查意见报告,宝鸡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条例进行了审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朱静芝、郭青、梁宏贤、戴征社、郭大为和秘书长韩水岐参加了分组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