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首个“12·4”宪法宣传日活动丰富多彩

10.12.2014  13:38

今年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的部署,由延安市人大主办,延安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和宝塔区委依法治区办、宝塔区司法局共同承办的国家宪法日大型宣传活动在凤凰广场隆重举行。市人大主任冯继红,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薛占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彭永涛等领导。

活动当天,延安市司法局在《延安日报》刊登国家宪法日专刊,开展以宪法为内容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与宝塔区司法局联合开辟了凤凰广场、解放剧院广场、南桥广场三个宣传阵地,在凤凰广场主会场设立宪法资料宣传区、宪法知识有奖问答区、法治灯谜游戏互动区、多媒体宣传区、行业性法律服务宣传区五个区域,利用市区6块大型LED屏和400多辆出租车顶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宪法内容,发放宪法宣传彩页、折页,宪法口袋书、鼠标垫、口罩、雨伞等物品,受到群众欢迎。市区40家行政执法单位组建了400多人的宣传队伍,分别就本行业相关法律准备了各类宣传品,耐心向群众宣传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县(区)、各单位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的部署,紧紧围绕活动围绕主题,通过移动通信、微博、微信等媒体,广泛开展宪法及法治延安建设公益宣传活动。延安市首次宪法宣传日活动现场气氛热烈,效果良好,取得了圆满成功。

据不完全统计,12月4日当天,全市共设法制宣传咨询点319个,发放宣传书籍3万余册,普法资料7万余张,悬挂宪法宣传横幅350条,陈列展板964余块,解答群众咨询12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8万余人。

来源:延安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