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蓝田县鼎华玉雕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

17.02.2016  12:08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蓝田县鼎华玉雕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分别就蓝田玉、定边马铃薯、定边荞麦、靖边土豆4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提出的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省质监局初审、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予以注册登记并发布公告,自2016年2月1日起核准使用其申请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并由当地质检机构按规定对专用标志使用实施监管。
          国家质检总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