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巡视组向24家单位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07.07.2016  16:03

    按照省委的统一安排,2016年省委巡视组第一轮对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民委(省宗教局)、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18个省直单位及横山县、佳县、略阳县等6个县(区)进行了专项巡视。日前,省委12个巡视组陆续向各单位反馈了巡视情况。

    省委第一巡视组在省发改委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省发改委党组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识上存在差距,对委属单位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不细,个别党组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责任和压力传导还存在层层递减现象;驻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得不够到位,对出现的违纪问题的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好。在执行组织纪律方面,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一些重大项目或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时,讨论研究发表意见不充分;干部的教育培养制度落实得不够好,干部交流渠道不通畅;有的委属单位班子不团结;有的下属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不规范。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四风”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文件、会议依然偏多;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处室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担当意识和主动作为意识有所减退;在项目的申报、审核、批复中存在接受请托、打招呼和吃请的情况;对所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还不到位,部分基建资金长期滞留,未发挥效益;有的委属单位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等问题;下属单位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依然存在;个别单位财务管理混乱;发改委行业协会过多,行业协会与机关脱钩不彻底。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一巡视组在省旅游局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在执行廉洁纪律方面,省旅游局党组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还有差距;驻局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还有待加强;项目建设未实施政府采购招投标;资金补助项目安排存在随意性;办公楼装修工程群众仍有反映;后勤服务中心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在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党组执行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够到位,制度执行还不够严格,层层传导压力不够;“四风”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研究问题针对性不强,指导基层解决问题不够有力。在执行组织纪律方面,有些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缺乏深入调研、论证不够充分,深入听取专家和群众意见较少;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中层干部交流不够,临聘和借调人员管理不够规范。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二巡视组在省工信厅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在全厅系统尚未形成集中的统一领导,全厅处于“只合未统”状态。有的党员干部党的意识淡化,“不敢为”“不想为”等“为官不为”现象较为明显。党建工作抓得不实,有的基层组织建设软弱涣散。一些下属单位管理松散,部分领导干部在行业协会兼职、经商办企业、持非上市公司股份。厅系统内公款购买购物卡和健身卡、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涉密人员违规持因私护照公款出国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违规报账、索要收取好处费、规避招投标等违纪行为禁而不止。内控制度不够系统严密,一些制度形同虚设。廉政建设方面隐患较大、风险较高。资金管理上违反财务工作制度、资产管理上损害国家利益、项目审批上权力寻租问题比较突出。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两个责任”落实得还不够有力。党建工作重安排布置,轻指导检查。厅系统三个纪律检查机构主动担责意识不强,不同程度存在监督执纪问责不严的问题。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二巡视组在省知识产权局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经常出现行政工作代替党组工作情况。局里的重要决策、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一般由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局党组缺乏有效的议事决策规则,与行政主要负责人沟通协调不够,开展工作有畏难情绪,出现有事难议、有事不议的状况,党组会议明显少于《党组工作条例》规定要求。局党组主动担当和落实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从严抓班子、带队伍没有完全尽责,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聚焦主业不够。

    省委第三巡视组在省政府法制办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还不到位。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有所欠缺,对标中央基准和从严治党要求仍有差距,基层支部管党治党压力不够。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对薄弱。由于未设纪检组和监察室,党组在履行主体责任中还缺乏自觉性和主动性。对行使政府有关立法、合法合规审核把关、行政复议、应诉等职责权限工作中的廉政风险认识不足,相应的防范机制和措施不够完善。

    省委第三巡视组在省公安厅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管党治党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传导压力不够,担当意识不强。制度落实不到位,组织生活不规范。组织管理失之于宽,纪律约束失之于软。二是从严治警措施落实不到位。干警队伍违纪违法问题仍较严重。一些部门和干警作风问题突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时有发生。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涉及干警切身利益的文景路小区住房分配等遗留问题,反映较为强烈。三是财务资产管理工作不够严格规范。

    省委第四巡视组在省财政厅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在全面从严治党和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厅党组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力度还显不足,政治学习还不够深入和自觉,贯彻中省政策精神和执行纪律还不够严实。在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抓“两个责任”、“一岗双责”落实还没有完全到位,对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的建立上主动作为、不留死角还不够精细。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一些领导干部工作中仍存在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作风,作风建设有待不断加强。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有不够规范的现象。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四巡视组在省地税局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在全面从严治党和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从严性和全面性压力传导还不到位,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政治表率作用不够,一些基层单位政治纪律意识还不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两个责任”还没有全面落实到位,执纪审查、监督问责力度不够,监督执纪罚处逐级弱化,部分基层单位财务管理不到位。在落实“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文风会风还没有彻底改变,调查研究问题意识不强,执行八项规定不严,一些基层单位和税务干部廉而不勤现象依然存在。在干部选拔和民主集中制方面,能上能下机制还不健全,梯次配备不合理,干部队伍老龄化严重。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五巡视组在省司法厅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在党的建设方面,厅党组和下属基层党委政绩观存在一定偏差,没有把党建工作作为最大的政绩,基层党委书记的主责主业意识普遍不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存在“两张皮”现象;对基层党的建设重视不够,所属基层党委普遍没有按时换届;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存在过度依赖经济手段调动积极性的问题,没有很好地发挥理想信念和共产党员的奉献精神在干好本职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党组织活动不规范,基层党支部组织活动不经常,有的党员在党意识、身份意识不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思想认识没有完全到位,对系统内全面从严治党统筹部署、督促检查不够;主体责任没有层层夯实,压力传导不够;监督执纪和查办案件不严不力,存在宽松软问题;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处分权和干部任用权错位,给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带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可能机会和空间。在执行纪律、规定等方面,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不够严格,少数领导干部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上搞变通,“四风”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基层单位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严格,经费开支使用随意性大;少数领导干部自律意识不强;厅党组对于一些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的热点难点问题,过问、关注、督办力度不够。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五巡视组在省信访局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在党的建设方面,政治理论学习的全面性、系统性、持续性不足,既有因业务繁忙冲淡理论学习的现象,也存在没有学深悟透的问题;思想政治工作力度不大,党组对普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教育不够;党内民主生活深度不够,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充分。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对信访系统存在的廉政风险认识不足,普遍认为信访局是“清水衙门”、弱势部门,权力寻租机会较少,思想上有一定程度的麻痹松懈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强,从严治党责任层层递减,压力传导不够;对违纪问题线索查处不及时、不彻底,案件查处的教育、保护和惩治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在执行纪律、规定等方面,有的干部听到一些错误言论、看到一些不良倾向,缺乏应有的警觉;执行组织纪律不严,有的党员干部组织观念淡薄;执行群众纪律不到位,有的党员干部对符合政策的群众利益诉求消极应付;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过硬,在前瞻性部署工作、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上,对社情民意新动向、新特点的分析研判和跟进不及时。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六巡视组在省供销总社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在党的建设方面标准不高;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措施不力;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执纪监督不严。

    省委第六巡视组在省国资委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省委第七巡视组在省民委(省宗教局)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落实“两个责任”存在差距。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力度不大,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标准不高、要求不严,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坚持不够好,纪检组聚焦主业不够突出,主动介入一些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发现问题、发挥作用比较弱;机关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比较薄弱,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执行有关制度规定不够严格;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的力度不够大,一些机关干部积极协调工作、主动服务意识不很强。

    省委第七巡视组在省政府研究室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对照党章党规,抓经常抓反复抓自觉还不深入,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抓得不紧不严不细,对机关管理人财物的职能处室监管乏力;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薄弱,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缺乏计划性,抓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力度不大,重业务、轻党建。组织人事工作不够严格,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进度较慢;财务管理不够规范,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谋划思考、研究分析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前瞻性和深度不够,在服务领导决策、发挥政府智囊机构作用方面存在差距,深入基层调研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特别是对群众关注、社会关切的问题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细致。

    省委第八巡视组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还有差距,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局党组会议研究业务工作内容多,研究党建问题少;党支部组织活动不规范,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不经常;一些局属单位党员党的意识、党章意识不强,党的观念淡薄,一些党员未能足额缴纳党费。二是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清理社团兼职工作不彻底,薪酬管理违反制度规定。三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还有发生,违规发放“加班费”、领取影视作品“评审费”以及个别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

    省委第八巡视组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党的基层组织生活不规范,一些党员党的意识和党章意识不强,党支部组织活动不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不经常;多数党员未能足额缴纳党费。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还不够到位。三是干部管理偏松、偏软,个别干部长期不上班,在职不在岗;少数干部一人两岗,双重取酬。四是局机关与协会脱钩不彻底,行业协会依附行政权力充当“红顶中介”,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与对口行业协会还有经济关系。五是清理领导干部社团兼职工作不彻底,一些局属事业单位干部还在协会兼职取酬。对巡视中了解到的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其他不良反映,巡视组已按规定移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省委第九巡视组在省编办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落实主体责任力度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党风廉政建设成效还不够明显,履行“一岗双责”还不够深入扎实;在作风建设常态化上,坚持不懈、持续用力还不够;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与干部轮岗交流的力度还不够。

    省委第九巡视组在省委网信办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力度还不够大;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落实“一岗双责”还不够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还不够;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工作整体谋划和深入基层调研不够,会议和文件还需进一步精简,对干部的学习教育培训力度还不够,个别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协作精神需进一步加强;在选拔使用干部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对年轻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的力度还不够大,讨论一些重大问题和事项中,有时存在沟通不够充分的问题。

    省委第十巡视组在西安市阎良区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还不到位,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够严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力度不够,适应新常态还需强化,重点建设领域部分项目执行相关制度不到位,执纪问责还不严格,震慑作用发挥不明显;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四风”问题仍有发生;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规范,干部管理还不够严格。

    省委第十巡视组在略阳县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党的领导弱化不同程度存在,执行纪律和规矩不够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监督还有漏洞,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还缺乏力度;对新常态、新要求还不能适应,“四风”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在一些重大项目建设决策上不够审慎,干部选用和管理不够严谨规范。

    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在定边县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少数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不够。有的乡镇和部门在落实主体责任的认识上有误区,存在“上热下凉”、层层递减现象。二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工作中重业务轻党建,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和方法不够。基层纪检组织在思想、工作作风上与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还不相适应,没有完全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作用发挥不够。查办重大案件力度不够,惩治腐败的震慑还未形成。三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落实八项规定不够彻底。文山会海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形式主义现象依然存在,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对基层存在的问题解决不够。“为官不为”的懒政怠政现象仍然突出。信访批办落实不力。四是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对如何充分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的研究不够深入。对党员教育和基层组织建设指导不够,流动党员管理办法不多,部分非公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在横山县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两个责任”在基层党组织还存在落实不到位问题。有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在落实主体责任上,思想认识不清,重视程度不够,从严治党管党的意识不强,主体责任落实存在层层递减现象;二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纪委查处大案要案的力度不够,没有形成有效震慑;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上,一些基层单位在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方面抓得不紧,存在少数村干部党员与民争利的问题,落实惠民政策存在优亲厚友或平均分配的现象。三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存在落实不够扎实持久的问题,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接地气不够,不作为、慢作为、懒政怠政行为群众反映较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依然存在,领导干部深入一线和基层开展调研不够,有的领导干部的工作重安排部署、轻督查落实;基层作风不实问题也比较突出。四是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县直部门领导班子配备没有形成合理梯次;干部交流渠道不畅,重干部提拔使用、轻教育管理;个别重大建设项目论证不充分、管理不规范。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在佳县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党的建设薄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够有力;“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党的领导逐级弱化淡化;“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执纪问责偏宽偏软;二是廉政风险防控不力,违纪违法问题严重;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存在腐败隐患;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领导干部“走读”现象普遍,不担当、慢作为问题突出;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依然存在。四是发扬民主不够充分,干部管理不够规范。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在清涧县巡视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够严格;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中存在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问题。二是廉政风险防控不力,违纪违法问题严重;项目建设管理存在腐败隐患;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财务管理混乱。三是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现象时有发生,领导干部担当意识不够,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不高。四是发扬民主不够充分,干部管理不够严格,机构编制管理不够规范。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记者董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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