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家庭教育工作“十三五”规划 (2016-2020)

12.05.2017  18:27

家庭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基本抓手。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提升家长教育水平,改善家庭育人环境,对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和谐,培育合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十二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社会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等共同发力,认真实施《陕西省家庭教育“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家庭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十三五”期间,我省家庭教育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习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讲话为我们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为了扎实有效地推进我省家庭教育工作,用家庭教育工作助推全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建设,助推“三个陕西”建设,现依据全国《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目标要求,特制定《陕西省家庭教育工作“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落实《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陕西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提出的相关目标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儿童思想道德教育为核心,以提升家长素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为目标,以创建“五好家庭”“文明家庭”等宣传实践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平台和阵地建设,着力推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家庭美德以及科学的儿童发展观宣传教育,着力建立健全适应城乡发展、满足家长儿童需求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着力促进家庭教育工作均衡深度发展,为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和社会氛围创造条件,为促进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家庭和睦发挥重要基础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各级政府在指导推进家庭教育中要发挥好主导作用,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协调共抓的工作机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保障和加大政府财政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多措并举促进家庭教育资源合理配置,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均衡协调发展,切实为家庭提供普惠性、常态化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要突出重点,弥补短板,特别关注留守、流动、残疾、贫困儿童等儿童群体的家庭教育指导。

坚持立德树人。要始终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家庭教育指导的核心和根本。突出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养成好思想、好品格、好习惯,努力成长为有道德、有知识、有文化、守法纪、有作为的新一代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

坚持需求导向。要始终把家长和儿童的需求作为家庭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解决家庭教育中的突出问题。要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确立家庭教育工作目标,完善家庭教育政策措施,创新家庭教育指导方式,为家长提供多元化的、针对性的指导服务。

坚持家长尽责。要把引导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和全面依法治国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进一步强化家长的监护主体责任。帮助家长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掌握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方法,形成教育能力和教育技巧。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素质,注重言传身教,传承良好家教家风,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孩子。

坚持创新发展。要将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置于国家创新发展和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宏观背景下,家庭教育要坚持与时俱进,要以家庭教育理论创新为基础,注重思想观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专业人才培养和指导服务模式创新,大力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科学性、时代性和实效性。

(三)总体目标

加快家庭教育事业法制化、专业化、网络化、社会化建设,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成适应城乡发展、满足家长儿童需求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进一步突出家庭教育的核心和根本。立德树人,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教育全过程,形成以家庭道德教育为核心、以做人为根本的内容体系和服务体系。

——进一步拓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继续巩固发展学校、家庭、社区相衔接的家庭教育服务网络,到2020年末,全省城市社区、学校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或家长学校的比率达到90%,农村社区(村)、学校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或家长学校的比率达到 80%。深入发掘家庭教育公共文化读物资源,大力拓展新媒体服务阵地,搭建基本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

——进一步提高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化水平。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组织参与,逐步培养和引入专业化的指导服务力量,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指导服务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基本满足普惠性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需求。

——进一步深化家庭教育科学研究。全省家庭教育科学研究要接地气、出成果、能转化,要兼顾理论创新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破解家庭教育发展难题,推动完善家庭教育政策措施。

  ——进一步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家庭教育工作组织管理机制、工作运行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家庭教育工作监测评估制度。

 

二、重点任务

    (一)准确把握家庭教育核心内容

1、注重突出家庭道德教育内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融入到课题研究、指导服务、亲子活动等家庭教育各个环节。注重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家庭成员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家庭观、国家观和民族观。注重对家长和儿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诚信教育、孝敬教育、勤俭节约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地走进家庭,形成有利于儿童成长的家庭环境。

2、积极拓展家庭教育活动载体。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广泛持续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开展“五好家庭”“文明家庭”以及“书香家庭”“和谐家庭”“廉洁家庭”“绿色家庭”“孝亲家庭”“学习家庭”等各具特色的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引导全省家庭以德治家、以学兴家、文明立家、忠厚传家。积极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让好的家风成为生活方式和生活常态。组织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等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家长注重培养儿童的优良品质、健康人格和良好行为习惯。不断强化活动的互动性和参与性,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打造一批使家长儿童切实受益的品牌活动。

3、正确引导家庭教育的舆论导向。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优势,采用多种易为广大家长接受的形式宣传家庭教育正确理念和知识,宣传优秀家庭教育案例,弘扬和传承好家风、好家训、好家教,引导全省城乡广大家长重视和参与家庭教育。省、市级要建立由专家、指导服务者、专业社会工作者、媒体工作者等组成的家庭教育媒体舆情监测团队,组织开展舆情分析,回应热点难点问题,为家庭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网络

4、建立和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建立省、市、县(区)三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各市、县(区)要至少成立一所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中心要具有示范性、规范性、可持续发展性,并能够对当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进行有效指导。

5、强化社区家庭教育服务功能。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儿童之家、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儿童校外托管中心等,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城市社区达到90%,农村社区(村)达到80%。继续推动和鼓励有条件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创办家长学校,开展规范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着力推动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城乡社区服务站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逐步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普惠性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模式,确保每年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6、巩固发展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在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家长学校,城市学校建校率达到90%,农村学校达到80%。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管理,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学校和幼儿园工作的重要任务,并纳入师资培训和教师考核的工作中,指导家长学校做到有师资队伍、有教学计划、有指导教材或大纲、有活动开展、有绩效评估,确保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园内亲子活动,中等职业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规范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要把家长会和家长学校区分开来,防止以会代校。

7、统筹推进家庭教育公共文化服务。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服务阵地,每年至少开展2次公益性的家庭教育讲座或家庭教育亲子活动,积极开发家庭教育公共文化服务产品,提升儿童和家长科学文化素养。深入实施全民阅读工程,定期向广大家长和儿童推荐优秀图书,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读书活动,加强亲子阅读研究与指导,倡导家庭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使家长和儿童养成阅读的好习惯。

(三)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化水平

8、提升指导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在发展壮大家庭教育专职工作者队伍、专家队伍、志愿者队伍、“五老”队伍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家庭教育指导者专业标准和培训规划。确定省家庭教育研究会作为我省家庭教育指导者培训基地,开发适合我省实际的培训课程,科学系统培训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各市、区(县)也要建立自己的培训基地开展分层级培训。到2020年末,做到省、市、区(县)三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的有效覆盖。

9、培育专业化的指导服务机构。加大推进政府购买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的力度,积极搭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在50%的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指导鼓励相关社会组织为儿童和家庭提供常态化、规范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完善准入和监管评估机制,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推进家庭教育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逐步培育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

(四)大力拓展家庭教育新媒体服务平台

10、积极搭建新媒体服务平台。切实引导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设立家庭教育专栏、专题等,开展公益宣传,探索建立远程家庭教育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快网络家长学校建设,提升网络服务的可及性及有效性。大力拓展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服务平台,借有影响力的媒体平台,积极搭建覆盖城乡、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的家庭教育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11、不断增强网络服务功能。积极开发各类数字化的家庭教育服务产品,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互动的家庭教育公益文化活动,拓展家园、家校共育的信息服务渠道,为家长提供便捷的、个性化的指导服务。

(五)促进家庭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12、促进地区间家庭教育工作均衡发展。要把全省贫困县、贫困地区、贫困家庭以及困境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工作重点,均衡家庭教育资源配置,均衡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依托远程教育、移动互联网指导服务平台等,为资源匮乏的地区提供优质的家庭教育资源。采取项目运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家庭教育工作服务机构以及家庭教育志愿者、“五老”队伍等深入贫困地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13、加强儿童早期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在80%的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孕妇学校和儿童早期发展基地,50%的婚姻登记处建立新婚夫妇学校或提供婚姻家庭辅导、婚育健康及育儿知识宣传服务。充分发挥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作用,开展儿童早期家庭教育知识宣传普及。鼓励妇幼保健机构、幼儿园面向社区和家庭开展儿童早期家庭教育服务与指导,探索建立儿童早期发展社区家庭支持模式。

14、强化特殊困境儿童群体家庭教育支持服务。城乡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要注重建立家庭指导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或台账,及时掌握儿童家庭监护情况、成长发展状况等,重点摸排所辖社区留守、流动、贫困、重病、重残等特殊困境儿童家庭情况,逐步建立登记报告制度,并依托驻区(村)专业社会工作者、“五老”队伍、儿童福利督导员等,为他们开展常态化的、专业化的家庭支持服务以及所需的中介服务。要积极探索农村寄宿制学校、民办幼儿园中小学、校外留守儿童的托管机构等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有效方法。

(六)深化家庭教育科学研究

15、确立“十三五”重点研究课题。针对新时期家庭教育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立“十三五”全省家庭教育重点研究课题,推动将家庭教育重点研究课题纳入省、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攻关项目。家庭教育课题研究必须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以理论创新和应用对策咨询服务为价值追求。要高度重视家庭教育课题研究成果的就地转化,产出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16、促进家庭教育学科体系建设。推动高校在相关专业开设家庭教育课程,将其作为终身教育的重要内容。有条件的高校设置家庭教育相关专业,进一步完善课程和教材体系,加快家庭教育学科建设。将陕西省家庭教育研究会、省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作为全省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监测评估和实践探索的基地。

17、注重家庭教育研究成果转化。逐步探索建立为家庭教育指导和决策服务的数据库平台,健全理论研究成果转化机制。依据《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因地制宜,开发多种形式、适合不同年龄段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产品,建立和创新有地方特色、有群体适应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模式。

(七)加快家庭教育法制化建设

18、推进家庭教育立法进程。积极配合全国妇联、教育部做好全国层面家庭教育法立法的工作,为家庭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家庭教育工作要符合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开展家庭教育工作要有法可依,遵法而为。家长在教育子女中要依法履行好监护、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儿童要学法、知法、守法,在享有合法权益的同时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

19、制定完善家庭教育政策措施。将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纳入省市区(县)“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部门相关专项规划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布局。围绕家庭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家庭教育政策措施,有效解决家庭教育面临的突出问题,推动家庭教育工作科学规范发展。

 

三、组织保障
(一)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建立健全由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妇联、教育部门共同牵头,文明办、民政、文化、卫生计生、新闻出版广电、科协、关工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规划实施领导协调机制,以上9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人分管家庭教育工作,同时确定一名家庭教育工作联络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商讨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在规划实施中,9部门联合开展督导、调研、评估监测。各市、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规划实施组织领导机制。

(二)落实部门职责任务。各市、区(县)要按照规划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家庭教育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要进一步落实部门职责任务,文明办负责将家庭教育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作为评选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先进单位等重要内容,推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调互动的教育网络;教育部门负责与妇联、关工委等共同办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家长学校,推动高等学校加强家庭教育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妇联、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负责推进0—3岁儿童早期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文化、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推动公共文化机构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服务,开发相关公共文化服务产品;民政部门负责将完善家庭教育服务功能纳入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规划,与妇联、教育、卫生计生、关工委等共同做好城乡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与妇联、教育等部门共同加强对家庭教育服务类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科协负责协调推动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家庭科普教育相关工作。

(三)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家庭教育事业财政投入以及购买服务的力度,推动将家庭教育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或实施相关民生工程,保障家庭教育工作获得必需的财力支持。积极拓展经费来源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补充的家庭教育财政保障机制。

(四)加强工作示范引导。参与规划制定和实施的各部门将承担的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本系统业务工作督导考核之中,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总结推广地方和部门实施规划和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典型经验,将家庭教育优秀典型纳入“最美家庭”“五好家庭”“文明家庭”等激励表彰范畴,充分发挥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规划全面落实。

四、建立监测评估制度。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依据全省家庭教育规划指标测评体系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省级评估在规划实施的中期和终期分两次进行,各市、区(县)也要相应组织评估。通过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到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分类指导、扎实推进。

 

附件(点击链接下载查看):

1.《陕西省家庭教育工作“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实施测评指标

http://www.sxwomen.org.cn/uploadfile/2017/0512/20170512061650495.doc

2.《陕西省家庭教育工作“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  终期评估数据采集表

http://www.sxwomen.org.cn/uploadfile/2017/0512/20170512061720802.doc

 

附件1、2的重要说明:

附件1、2是依据全国《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实施检测指标和终期评估数据采集表编制的,两个附件和全国规划相对接。为了保证数据采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连贯性,便于对我省实施家庭教育五年规划的测评,各市、区县原则上不得对这两个附件的指标随意删除,可以根据市、区县的实际情况增设相应的测评指标。两个附件测评和填报的工作流程是由区县到市到省逐级统计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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