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17家重大火患单位已整改销案

30.09.2014  20:30

      自重大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延安消防支队党委高度重视,先后多次部署研究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要求,并在技术方面给予帮扶指导,全力以赴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目前,全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积极整改成效显著,17家重大隐患单位已按要求整改完毕销案。

      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共挂牌督办3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其中不乏幼儿园,存在的隐患主要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防排烟设施;自然排烟口设置不符合要求;消防水泵不能正常联动控;安全出口被占用;室内消火栓不能正常使用;未按规定设置室外消火栓;指示灯、应急照明灯,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等。根据各个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类别,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立即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有关领导汇报,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支队联合安监、质监相关技术人员组成技术服务队,定期深入隐患单位开展实地技术指导,并召开研讨会,对分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进行约谈,在全力督导确保隐患有效整改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帮助企业缩减隐患整改成本,现场解决疑难问题,进一步完善整改方案的科学性和经济性,并要求重点部位明确专人死看死守,落实消防安全主题责任,确保挂牌督改期间决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截至目前,全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已有17家复查合格,已销案,其他隐患单位正在按进度整改,有望在期限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