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斩断伸向千年石窟的黑手

24.10.2014  12:02

富县古称鄜州,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文物大县,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处,位于该县茶坊镇段家庄村洛河西岸的阁子头石窟1992年被 陕西 省人民政府列为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9年,富县的王某、任某等五人就用罪恶的双手盗割了阁子头石窟的19尊罗汉头。

阁子头石窟的伤痛还没有抚平,2013年2月21日上午,富县文物旅游局文保员段世昌在巡查阁子头石窟时,意外发现石窟正门侧墙被挖开,窟内一根彩绘罗汉 石柱不翼而飞。此后,36天时间,行程4万公里,甄别千万条案件关联信息,富县警方通过各方配合,在广东省一货运部截获即将运往境外的文物。宝物追回,皆 大欢喜。阁子头事件终于告一段落,但价值连城的文物却被折断毁坏,失去了原本的价值和光芒。如何能保护好这些沉寂千年的瑰宝,闪耀其原本的光华,却是摆在 我们面前新的课题。

千年石窟被盗

陕西是北方晚期石窟较集中的地区,也是石窟寺、摩崖造和造碑数量最多的省份之一。目前,在陕西省境内已发现的北魏至明清的石窟近400处,宋代及其以后 的石窟约占三分之一。从分布上看,有一半以上位于陕北,其中安塞、志丹、甘泉、富县等地最为密集。”据省文物局工作人员介绍,这些石窟与一大批造碑和经 幢,共同成为陕西佛、道两教遗存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佛教史上具有一定的影响。

要说富县阁子头石窟还得从唐中宗说起。唐中宗堪称推崇佛教的模范皇帝,在他执政期间,开凿了一大批石窟寺。阁子头石窟寺就是在唐中宗景龙元年(公元707年)开始开凿的,直至四百多年后的宋徽宗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阁子头石窟开窟修建工程大体才完成。石窟坐西面东,中央没有设立佛坛,但却有四根连 通窟顶的方柱,柱子上雕刻着大量罗汉造像。紧靠石窟的后壁,雕刻着三世佛坐于坛上的场景。石窟东壁采用浮雕手法刻着《佛说法图》及五百罗汉,西壁整壁是浮 雕《佛涅槃图》。1992年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列为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经一千年的风雨剥蚀,阁子头寺步行道边上的一尊残佛,依旧赤足静坐于方台之 上,足踏莲座,袈裟遮身,衣纹自然有致,突出了佛的慈悲情怀,石窟内宋徽宗赵佶政和二年开窟时的题记还在,让人们禁不住怀想历史的辉光。

悠久的历史文化遗产和精致的石窟艺术造型让后人叹为观止,同时也勾起了一些利欲熏心之徒为非作歹的念头。2013年2月21日,富县公安局接到县文物旅游 局职工的电话报告:今天上午,茶坊镇段家庄村阁子头石窟文保员在巡查石窟时,发现石窟正门侧墙被挖开,石窟内一根彩绘石柱被盗走,石窟壁上14尊罗汉头被 盗挖。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盗,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延安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全力做好案件侦破工作,早日追回被盗文物”。富县公安局随即成立了专案 组,投入到案件侦破之中。然而,案发现场地处偏远,没有目击证人、没有具体发案时间、没有监控和有价值的线索。通过技侦手段检索到的线索多达上万条,要在 这些线索中捞出有价值的信息,这无异于大海捞针。

矿泉水瓶上发现线索

案件一度陷入僵局。2013年2月27日,通过刑侦技术人员再次对现场遗留物证对比查询,终于在现场遗留的矿泉水瓶上发现线索,此品牌矿泉水只在山西运城 有销售,很有可能是作案分子留下的。专案组立即赶赴山西,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最终锁定山西籍男子关某等8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其中6名嫌疑人在山西襄汾被 缉拿归案。果然是他们下的手。突审中,他们交代:已经以14万元的价格把被盗的石刻造像卖了出去。

事后查明,这是一起经过长时间策划的盗掘活动。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古城镇的关某等两人多次由山西襄汾来到陕西富县的阁子头石窟。这是一个相对偏远的地方, 特别是到了冬季,基本上没有人来这里。在勘察了现场之后,他们便开始密谋盗割石刻。2013年2月12日(正月初三)下午3时许,盗窃者关某等8人驾驶一 辆蓝色长安和一辆白色五菱面包车,从山西襄汾县古城镇关村出发,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发电机、切割机、手电筒、撬杠、绳子等作案工具,悄悄潜入富县段家庄阁子 头石窟,用撬杠将石窟侧面的石墙撬开,将石窟内的彩绘浮雕罗汉石柱割断,石柱在倒地后摔成长短不等的四段。在轮换切割的时候,嫌犯还从石窟内正门旁边的墙 壁上凿下14尊罗汉头。切割和盗凿之后,他们用平板车将四段石柱和14尊罗汉头运到车上。当天晚上,逃回山西襄汾县,将盗来文物藏匿在关某家中。之后,关 某联系到襄汾县赵康镇的买家邓某。邓某在明知关某卖给他的石柱和罗汉头是盗掘而来的赃物,但他仍然以14万元的价钱收购,很快又委托山西侯马货运部把这些 东西顺利地运到了广州,寻找机会出手。

在获知被盗文物已经被运往广东,很快就会出境的情况后,专案组立即南下。2013年3月29日,民警们在广东省的一个货运部截获了即将运往境外的被盗文物。4月2日下午,被盗的千年彩绘罗汉浮雕石柱和石佛头安全运回,“2·21"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案成功告破。

佯装游客盗佛头

早在2009年,富县的王某、任某、段某、高某、段某某等五人就用罪恶的双手盗割了阁子头石窟的19尊罗汉头。

这是一伙没有正经事情可干,听说前几年有人盗掘倒卖文物,王某他们寻思着自己能不能弄点这方面的事情。就在这时,一条线索引起了他们的兴趣:茶坊镇段家庄 的阁子头石窟有石刻造像。有人依稀记得石窟里的情形,的确是一批精雕细刻的佛像,虽然经过一千年的风风雨雨,但佛像依旧情态生动,眉目传神。是石刻,能不 能很快弄下来?弄下来之后有谁要?这让他们心里犯起了嘀咕。

起了贼心便有了贼胆。一天下午,他们由延安租车来到了富县阁子头寺踩点。走进寺庙大殿,他们没有喧哗,虽没有点地叩头,却佯装游客虔敬参拜,一副煞有介事 的样子。时值隆冬,人迹罕至,绝对是下手的好时间。2009年12月9日,在延安街头的一个小饭馆里,王某等五人再次合计之后,开着租来的面包车向阁子头 石窟进发,阁子头石窟遭受了一千年来第一次劫难。趁着夜色,他们将石窟的砖墙封口打开,锯断防盗门上的两根钢筋后顺利进入石窟,从石窟内的石柱和石壁上盗 割了19尊石质罗汉头。

这样重大的案情立即引起了警方的关注,到底是谁下的恶手?警方展开了仔细的走访和排查工作。把东西弄到了却出不了手,这等于一屁股坐到了地雷上,弄不好哪 天就被炸得人仰马翻。王某他们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四下寻找买主。就在警方布控侦查之际,线人报告:三个人富县手里有石刻,急于要出手。很快,王某、任 某、段某、高某、段某某等五人进入警方视线。于是,办案民警装扮成文物贩子,通过线人牵线搭桥,和他们约好了交货的时间地点和付款方式。

2009年12月29日,或许太急于弄到钱了,王某等三人按照事先的约定准时前来交货。正在他们得意地数钱之际,装扮成文物贩子的办案民警来了个人赃俱 获,19尊罗汉头悉数缴获。王某、任某、段某某因涉嫌盗掘古文化遗址罪被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一审判决,三人分别被判处9年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 刑,并处罚金2万元。

文保员失职被刑拘

阁子头石窟连遭盗掘,人们不禁要问:阁子头石窟没有人看护吗?

事实上,2013年1月6日,富县文物旅游局与阁子头石窟的文保员段文堂、段世昌父子签订了2013年《富县重点文保单位安全保护责任合同书》,继续聘用 二人为阁子头石窟的文物保护员,并要求二人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早晚各巡查一次石窟,每天向富县文物旅游局电话汇报石窟安全情况。可父子俩作为文物 局文保员因没有认真履行看管任务,导致其看管的陕西省重点文物单位阁子头石窟14尊形象生动逼真的罗汉头像被凿下后盗走,造成珍贵文物损毁,2013年6月,富县检察院对富县文物旅游局文保员段文堂、段世昌以涉嫌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刑事拘留。

经查,犯罪嫌疑人段文堂、段世昌系富县文物旅游局文保员,2013年2月10日至20日春节期间,因忙于家中过节事务,严重不负责任,没有对其看管的陕西 省重点文物单位阁子头石窟进行安全巡查,致使该石窟在2月12日被8名犯罪嫌疑人用电动切割机将石窟内彩绘石刻石柱切割失败后致石柱毁损,14尊形象生动 逼真的罗汉头像被凿下后盗走。案发后,盗窃文物的犯罪嫌疑人已成功抓获,被盗文物现已追回。虽然被盗的石刻造像追回来了,而造成的损失却无法挽回。富县检 察院反渎局认为,犯罪嫌疑人段文堂、段世昌的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之规定,故以涉嫌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犯罪立案侦查。

据悉,该案是富县检察院近二十年来查办的首例涉嫌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犯罪的案件。所谓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文物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海关、城乡建设规划部门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导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省、自治 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损毁的属于后果严重之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报记者赵争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