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检察员郑旭被评为优秀选调生

12.01.2016  00:27

近日,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侦查监督公诉科副科长郑旭,因工作成绩优异、表现突出,被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评为优秀选调生,受到通报表彰。

 

实践砺品格、巾帼胜须眉”。郑旭自2008年分配至该院后,一直在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工作。她认真负责、敢于担当、尽职尽责、不让须眉,办理刑事案件百余件,年办案数居全院第一,无一例错案及瑕疵案件。还多次参与公检法联席会议、上访群众接待、重大刑事案件现场监督、死刑临场监督等工作。8年来,先后被延安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公诉能手”、“业务尖子”、“优秀辩手”,连续三年被县委评为优秀公务员,连续四年被院里评为先进个人。

(作者:富县人民检察院  赵忠韬  责任主编:肖自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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