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报】富县法院巡回法庭进农院 以案说法促兑现

27.11.2014  12:47
  11月25日上午,让隔墙两邻里纠结近2年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终于在陕西省富县法院行政庭法官的巡回审理中划上了圆满的句号。被告孔建军当庭向原告李建林偿还本息15000元,下欠3000元于2月后还清。两邻里表示,以案说法使他们懂得了借贷法律规定,依法诚信交易。

  2013年2月27日,被告孔建军因家庭困难向原告李建林借款15000元,约定月息4分,并口头约定当年年底本息一次性清偿。但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孔建军总以种种借口至今未还,双方发生纠纷,遂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法官认为,虽然案件并不复杂,但纠纷发生时间较长,原被告又是隔墙邻居,隔阂较深,不宜简单处理。况且,发生在农村的民间借贷纠纷比较普遍,有必要进行巡回审理,以案说法,对民间借贷有关法律知识进行普法宣传。

  当日上午8时30分,法官们起身,乘着巡回审判车,沿盘山公路颠颠簸簸地赶到羊泉镇下良村被告孔建军家院中,经过一番紧张的布置,“”好了一个简陋又不失威严的巡回法庭:没有审判桌,就用凳子代替,按照简易程序,经过庭审后,进行当庭调解。法官当面向双方当事人计算了利息,又以诚信借贷和注重邻里关系等法律原则和道德理念向双方当事人疏导,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和好如初,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孔建军偿还原告李建林借款本金15000元,利息3000元,当庭付款15000元,于2月后付清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