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人大出台《专题询问试行办法》

25.09.2014  12:15

      近日,富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富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悉,《富平县人大常会专题询问试行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参照《渭南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坚持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而制定。《办法》共十八条,主要对开展专题询问的法律依据、基本原则、议题确定、询问和应询的主体、方法步骤及询问后的意见研究处理等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县人大常委会今后开展专题询问工作提供了更为明晰的可操作性依据。
      《办法》规定,专题询问的议题必须围绕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事项、重大工程项目、“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而确定。专题询问采取现场面对面“一问一答”的方式,由被询问单位当场予以回答,当场不能直接答复时,应当说明原因,在取得主持人同意后,可在专题询问会议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询问人在听取回答后,可就同一问题补充询问,其他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参与的人大代表也可就同一问题补充询问。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将适时对专题询问意见的研究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专题询问意见落实不力、办理不到位的,县人大常委会可依法采取质询等其它监督手段督促落实。
      (吕强民  赵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