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投资评审五年节约资金十一亿

22.12.2015  12:08

富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坚持“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的评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依法依规实施阳光评审,自2010年8月成立以来,评审项目606个,评审金额89.03亿元,审定金额为77.85亿元,节约财政资金11.18亿元,核减率达12.56%,使建设工程领域的管理更加规范,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

一、坚持“凡建必评”。 中心突破预算外资金管理体制障碍,摒弃自筹资金、捐赠资金、融资性资金等不需要进行财政评审的错误认识,改变了仅评审50万元以上的项目,而忽视50万元以下小项目的这种情况。县委、县政府领导基本上统一了思想,要求项目不分大小、难易程度、资金种类等都进行财政评审,形成了“凡建必评”的良好工作运作机制,按确立评审项目、评审、稽核、征求意见和出具报告五个环节严格把关。所有经县领导签字后送达评审中心的项目资料,评审中心都一一进行了财政评审。近年来,中心对征地项目、市政道路建设、园林绿化、现代农业设施等都进行了评审。

二、推进“四先四后”管理模式。 一是坚持财政评审与部门预算相结合,围绕项目预算编制,先评审后立项;二是财政评审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结合,围绕国库集中支付,不评审不拨付资金;三是财政评审与政府采购制度相结合,围绕政府采购,建立不评审不招标;四是财政评审与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相结合,围绕政府投融资平台监管,建立对政府融资项目跟踪监管的工作机制,把各项制度落实到评审工作中的每个环节。

三、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制度。 富平县评审中心转变工作方式,前移评审关口,把抓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作为节约财政资金、预防工程腐败的有效手段抓实抓好。加强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的评审,做到事前控制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和成本,约束工程项目“围标”的行为,为政府采购监管提供依据,避免挪用和挤占项目建设资金,很好地规范了项目工程的财务核算行为,有效防止了财政资金的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力保财政性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有效。

四、建立了一系列评审风险管理制度。 评审管理工作涉及点多、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为适应评审管理工作的新理念、新形势、新要求,建立了一系列评审风险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规范评审人员工作行为。如评审人员牢记“五个决不”:绝不让工作事项在我这里延误,绝不让服务对象在我这里受冷遇,绝不让不良作风在我这里出现,绝不让工作投诉在我这里发生,绝不让中心形象在我这里受损。坚持阳光评审,建立和完善办事公开制。简化办事流程,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方便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办事,提高了办事效率。

五、坚持深入实地调查。 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报告直接关系到招投标控制价上限值的高低,责任重大。为客观公正搞好评审,评审人员勤恳踏勘,从招投标预算环节控制工程造价,对新建房屋的地基、拆除旧房、维修项目等都实行现场踏勘,纠正建设单位送审预算中高估冒算、超规模、超标准等问题,保证了标底造价的合理性,杜绝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项目立项、增加、变更的随意性和人为因素。评审人员为获取项目工程一些真实数据,不辞辛苦,弯弯的乡间小道上都留下了评审人员艰辛的足迹:烈日下审核征地地面附着物;蒙蒙细雨中丈量农田沟渠长度;爬山越岭测量同村道路规格与长度等等。评审人员经常汗珠挂额、雨水透衣、黄泥裹腿、暮色到家,用艰辛、勤恳铸就评审新的里程碑,确保了评审结论客观、公正、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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