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法官:刘爱民的网上普法路

20.03.2015  11:08
      “他们工作在基层,官不大,很多还是普通公务员,但他们用自己的微博联系群众,为群众服务,他们是网上的活雷锋。”——这一段话是2015年移动政务峰会颁奖典礼上对包括刘爱民在内的获得“全国十大基层公务人员微博奖”的人员的颁奖词。

        两年前,富平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爱民开通实名微博“法官爱民”。一开始他和单位的年轻人在微博上探讨新闻事件、法律问题,渐渐地被许多网友关注并经常私信咨询他法律问题。这让他觉得,如果将微博应用到工作中,那么肯定会收到一些成效。于是,利用业余时间发微博普法宣传、用法律解读热点事件、解答网友法律困惑成为了他的业余工作常态。仔细浏览“法官爱民”的微博,就会发现他发的微博,有的早晨上班前发送的,有的是午休时间发送的,有的是夜晚发送的。发博、回帖必亲躬亲为,这其间的甘苦只有刘爱民自己知道。

在新媒体时代,舆论场上众声喧嚣,但唯独缺少法院和法官自己的声音,法院和法官也要跟上时代的脚步,通过新媒体把自己的声音传播出去,走网上群众路线,讲好法治故事。”这是刘爱民当初开微博时的初衷。

        他在新浪开通实名认证的微博后,倡导“弘扬主旋律,唱响好声音,传递正能量,播撒公平正义‘暖阳光’”主题思想,以微博通民意,知民情、暖民心。他的微博经常涉及社会热点问题,用通俗幽默的百姓语言,就社会热点问题介绍其中的法律内涵,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法律知识。让其微博开通不久就迅速拥有了数万粉丝,被网民亲切地称为“法官大V”。刘爱民微博上的“法官说法”栏目,定位在“普法、释法、用法”上,主要从法院审理的案件中选取与群众生活联系紧密或有重要教育意义的案例,以案释法。现在阅读量已近4000万,围绕该话题讨论的微博达到了33900余条。“法官说法”系列微博经常被被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中国民商法律网等多家媒体转载。

        在富平法院党组的支持下,2014年6月,通过富平法院官方微博,刘爱民组织策划了一次以法官简介及法官风采为主要内容的“微博晒法官”系列活动,让法官、干警在微博上公开亮相,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14年7月29日,以法院自有媒体为主导,刘爱民策划了一次“微博晒老赖”系列活动,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法院公告栏、城区广场LED电子大屏幕等方式予以公布,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接着,又陆续通过法院官方微博策划了“带着微博去执行”、“法官讲法”、“法治微访谈”、“宪法日法官宣誓”等网络新闻宣传活动,多次被人民网、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陕西法院网及官方微博、新浪新闻网、渭南日报等国内数十家媒体予以刊登或转载。

        刘爱民开微博的深层次目的是通过网上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网络问政。同时在微博上解答网民对法院工作的各种疑问,尽量消除一些隔阂,在他看来,网上的一些骂声,源于对法院工作的不了解和对法律知识的欠缺,因而产生了一些猜疑,由此发酵为不满,而网上的骂声却是群众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和鞭策,只有与群众保持持续有效的沟通,才可能提高司法公信力,赢得群众对法院的信任和支持。

      “有权可别任性哦!新行政诉讼法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最大化扩大了原告资格,放宽了受案范围。最大化限制规范政府滥用权力。保护原告合法权益。从这一点看,就是促使政府依法办事,讲求公信。当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守公平正义,是基本遵循的法律原则。这无疑是中国行政诉讼一个法治里程碑的进步。”就在新修改《行政诉讼法》即将实施的时候,刘爱民在其微博上对新法进行解读和点评,呼吁网友相信法律,不要惧怕“民告官”。像这样通过微博发声,已然成为常态。刘爱民一直认为,无论是法院还是法官干警,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应充分利用微博等自媒体主动发声,通过官方微博普法宣传,发布公示公告、工作动态、不定期进行执行曝光、庭审网络直播、法院开放日等专题报道、受理群众咨询、投诉;通过法官干警个人微博与网友互动,通过网友的短评,了解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注点和兴趣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使法院工作更为靠近民众,接地气。

        富平法院党组适应新形势需要,要求院内每个业务部门建立官方微博。在每周定期组织的法院信息化培训的课程上,新媒体运用是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每次的培训都是由刘爱民授课。经过多次培训,法院干警得以熟悉运用新媒体,在运用的过程中,吸引了大量粉丝。现在仅@富平法院就有粉丝近1万;而刘爱民的个人微博,已经达到了57万粉丝!除了阵容强大的官方微博,富平法院从院长、副院长到庭长和普通干警,基本都开通了个人微博。如此超豪华的微博团队和巨大粉丝群体,奠定了富平法院网络问政的坚实基础,也使得刘爱民提出的“微博问政走网上群众路线”的理念得以践行。在日常收到网上群众的咨询问题,法院网络新闻信息中心会及时协调业务庭人员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并由网络办人员专门进行回复。利用微博平台拓展法律咨询活动,突破以往现场法律咨询在时间、场地等方面的限制,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便捷地对涉及己身密切利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使法院在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主动承担起了更多的社会责任,也满足了新时期下民众对司法工作更高的品质要求。

        微博只是刘爱民利用业余时间做好司法宣传工作的一个方面,2014年,他所分管的富平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审判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工作、信访工作均获得了省市先进集体称号。在他看来,法官开微傅,架起了与民众交流、对话、互动的连心桥。尤其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推动司法公开,实行“阳光司法”的当下,通过微博及时回应司法社会热点,正面引导舆论,同时也能够规范司法行为,倒逼司法公正。这样,能够进一步促进公平、公正司法,也拉近了法院法官与民众的距离,展现了亲和力,让“网上走群众路线”接上了地气儿。

      “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以案释法,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的法院工作报告中的一段话。正因为此,刘爱民准确把握时代的脉搏,将群众路线运用于网络世界,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摸索出了一条法律人在网络时代上的“群众路线”。  1月27日,在由国家网信办、人民日报社、新浪、微博联合主办“新形势、新思维、新常态——2015移动政务峰会”上,刘爱民实名微博  @法官爱民荣获“全国十大基层公务人员”,而获得此项殊荣的,在全国法院系统中,刘爱民是唯一一个。同时为了表彰他在陕西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绩,陕西高院对刘爱民记三等功一次。

        在网上为民普法的路上,祝愿法官刘爱民和他的“爱民法官”越走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