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为确保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可靠、竣工及时分配入住,省住建厅决定从11月4日起,在全省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和分配入住工作大检查。检查将覆盖全省历年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包括在建、基本建成、竣工和已分配入住的所有项目。
据了解,此次检查的内容是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工程质量安全情况、公租房分配入住情况、纳入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完成情况、保障性住房项目“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情况。重点对地质基础条件差,以及山边、水边存在安全隐患地区和煤矿采空区等项目进行排查,严防发生垮塌等重大事故;公租房竣工项目分配入住情况,特别是竣工后处于空置状态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进展情况;棚改货币化安置率是否达到50%以上,利用存量商品住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省级奖励资金使用情况;2016年度“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任务完成情况等。
省住建厅要求,2016年11月20日前各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应组织完成本地区自查工作;12月底前省厅将结合日常巡查、专项督查和“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验收,对各市检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省住建厅同时强调,各市区住房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本地建设项目开展“拉网式”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实行消号制,责任到人,限期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可靠,分配入住“公平、公开、公正”。(梁新星)
责任编辑/姜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