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将实施失信"黑名单" 联合惩戒失信主体

04.05.2016  20:51

  记者昨天(5月3日)从市政府获悉,今年我市将实施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实现各行业、各领域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对纳入“黑名单”的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助力品质西安建设。

  据悉,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开发区将落实7天“双公示”制度,信息及时在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市级有关部门在7月底前,各区县、开发区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各类有效行政许可信息、2014年10月以来形成的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奖励信息向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汇集。

  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中的使用,推进企业综合信用等级的广泛应用。研究出台相关制度,在政策扶持、财政资金补助、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等涉及公共利益的领域,推广使用企业综合信用等级。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法依规开展业务活动,鼓励各行业协会、商会组织会员参与综合信用等级评价,推动企业综合信用等级的社会化应用。

  启动实施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全面建立违法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及时向信用信息平台报送“黑名单”信息,实现各行业、各领域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对纳入“黑名单”的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重点加强对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劳动用工、税收征缴、电子商务、旅游等行业领域的信用监管。

  按照国家和我省统一部署,自今年5月开始,市食品药监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人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等部门,每月向社会信用管理办公室报送守信激励典型案例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各一件,通过“信用陕西”网站、“信用西安”网站向社会发布。

  以市文明办定期组织发布“红黑榜”为抓手,推动“诚信活动周”“全国质量月”“安全生产月”“诚信兴商宣传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9·20”公民道德宣传日等公益活动的开展,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记者付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