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将建立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督察制

12.12.2015  10:43
        记者从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会议了解到,为确保“十三五”陕西如期完成脱贫任务,全省将建立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督察制度,加大考核力度,对抓落实不力、未完成年度脱贫任务的主要负责人将采取坚决问责;对贫困重点县脱贫攻坚实施单项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据了解,按照中央要求和省委部署,下一步脱贫攻坚将由省上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县委书记、县长是第一责任人。与会期间,省上分别与各市签订了脱贫攻坚责任书,分解落实2016年脱贫任务和目标。各市县乡、各级部门也将按照领导责任精准要求,逐级签订责任书、立军令状。

  我省将加大考核力度,改进考核方式,既听汇报、看卷宗、察进展,又要深入基层、随机抽样,深入建档立卡户,听取贫困人口对脱贫攻坚的实际感受,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接受社会各方综合评判。同时,将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长期工作在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业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不力、脱贫攻坚进展缓慢的,要进行约谈、甚至组织处理。(记者程伟乔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