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将开展教育乱收费检查 对有偿补课等零容忍

08.09.2017  11:40

9月7日下午,市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文广新局联合召开西安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重申相关收费规定,明确近期四部门将按照我省相关部门要求,围绕治理有偿补课、乱择校、不规范使用教辅、民办学校违规等行为进行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违规者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还将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西安市明确,禁止学校组织有偿补课,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的行为,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在治理乱择校方面,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优择校、以权择校”行为。区县教育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形式选拔学生。禁止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严禁高中招收择校生。

在规范教辅使用方面,必须执行“一科一辅”及自愿购买原则,不得强制推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进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查处在评议公告范围之外强制订购教辅资料的行为。中小学和幼儿园学具购买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

规范各类招生,禁止学校未经批准擅自追加招生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跨区域招生,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严禁举办“占坑班”,禁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收费。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禁私自设立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在规范办学行为方面明确,义务教育民办学校不得举办、参与或委托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不得使用社会培训机构测试成绩、排名做为入学考核依据。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应具有与公办校相分离的校园和基本教学教育设施,实行财务、招生、颁发学业证书“三独立”,严禁以改革为名乱收费,纠正公办学校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收费、“校中校”等违规行为。

据悉,今年10月,我省相关部门将针对各地乱收费检查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督查,重点抽查相关学校。记者 任娜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