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缓刑期无证驾驶长安区撞人 父母“顶包”涉包庇罪

05.01.2020  09:30

  2019年10月的一个夜晚,西安市长安区一条乡间小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监控显示,事故发生两分钟后,小伙小哲(化名)驾驶肇事小轿车返回了事发地。但小哲事后却辩称,事发时,是自己母亲开的车,他返回现场查看时,将母亲放在了离事发地不远处的路口。

  而检察机关在之后的调查过程中发现,事情并不是小哲说的那样。

  后期调查中,路过该路口的车辆司机均证实当时路口没有人,亦没有车辆上下人,所以小哲辩称“其母亲撞人后驶离现场在路口下车,后由其驾车返回现场查看情况”的说法并不成立。小哲朋友小A和小B也能证实,在案发当晚,小哲曾告诉他们自己撞人了。

  在提审小哲母亲杜某的时候,检察官还看到,杜某的左手戴着骨折固定器,据称是在9月底骑电动车时出了交通事故。本案的发案时间是在10月中旬,骨折了的手怎么还能开车呢?

  再仔细一查,原来,小哲并没有驾照,且在2017年底因抢劫罪被判处1年半有期徒刑,缓刑2年,目前还处于缓刑考验期。缓刑期内再犯事,这让小哲父母焦急不已,所以就冒出了替儿子“顶包”的想法,随后便去派出所上演了一幕“自首”的戏码。

  小哲见事情已被戳穿,后供述了自己独自驾车撞人,害怕撤销缓刑与新罪并罚,与父母合谋掩盖其交通肇事的犯罪事实。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中,杜某和丈夫老王在明知小哲开车撞人的情况下,为了“保护”儿子,仍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干扰司法办案,为小哲开脱,做了伪证,其两人的行为均涉嫌包庇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近日,长安区检察院对小哲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对小哲的父亲老王以涉嫌包庇罪批准逮捕。综合考虑到本案属亲人之间的相互包庇行为,杜某认罪认罚,家中还有两位七旬老人和未成年的小孩需要照顾等多方因素,长安检察院以杜某涉嫌包庇罪,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

编辑:马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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