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小区张贴“盗贼”照片引争议 保安:效果明显

09.08.2015  10:35

    为防止业主电动车丢失,小区出入大门处的显眼位置上张贴5个“盗贼”的照片。而对于这样的做法是否合适,却存有两种不同意见,但在小区保安看来,这个方法确实很奏效。

    出招为防盗小区出入口张贴“盗贼”照片

    光明小区位于西安北郊啤酒路上,小区内住着约千余户业主,共有南北两个出入大门。这两天,业主陈先生出入大门时,却发现了小区出入口的门卫室玻璃窗上多了一张提醒公告。

    “公告上有5个人的照片,仔细看过提示后,才知道这是一个防盗公告。”陈先生说,“照片上的人,原来都是盗取电动车的惯犯。”昨日中午,记者来到该小区,在北门和南门入口处,均见到了陈先生所说的提示公告。

    公告大小为一张A4纸,呈黑白色,上面打印5个人的照片,4男1女,在纸张的空白处手写了两行文字。文字中说道,“如看见这5人要进入小区内,不管任何理由,都不要让进入,5人均属于盗电动车窃贼。

    效果张贴一月防盗效果明显提升

    “这张提示公告,已经在此张贴了接近一个月的时间,效果比较明显。”小区出入口的保安告诉记者,为了防止业主电动车丢失,才想出这个办法。一方面对业主也是一个提醒,小区值班人员看到照片上的人,肯定会引起警觉,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照片上的人进入小区后,看到自己的照片,也会觉得“做贼心虚”,从而尽快离开。

    这些人的照片从哪来的,又如何来断定这些人就是“盗贼”呢?对于记者的提问,这位保安说,“这些照片的信息都是辖区派出所根据周边小区发生盗窃后,监控调取出来的,为的就是让大家提高警惕。

    “从张贴这段时间来看,小区内不仅丢失电动车的情况明显好转,其它方面也好了很多。”保安说,这个办法虽不高明,但挺管用,业主的安全感明显提升。

    律师如证据确凿不构成侵权

    对于张贴“盗贼”照片是否合法,小区内业主们意见有些不一。大部分业主表示赞同,认为这既能震慑犯罪分子,又能提醒居民防盗。也有个别业主认为不妥,“这样不知是否侵犯了名誉权,毕竟没有经过认定,直接说是小偷违规违法。

    “张贴照片是否侵权,关键是在犯罪事实的认定上,如果证据充分,犯罪事实清楚,这种行为就不构成侵权。”智冠律师事务所何律师认为,如果照片是公安机关提供,为了协助侦破案件,有事实依据,并未捏造事实,也没有公布照片上人的身份信息,就不构成侵权一说。如果案件侦破后,显示案件另有隐情,认定照片中人没有违法,那么这种行为就涉嫌侵犯名誉权。(记者 谢斌 范为民 实习生 秦之琳 孙秀秀 林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