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温柔的屠刀”“砍”向咱爸咱妈

11.03.2017  11:06
核心提示: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渴望健康长寿的心理,通过举办健康保健知识讲座,乘机推销医疗仪器或保健品,挥舞着“温柔的屠刀”向老人们“”去,严重影响社会到家庭的和睦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昨日,西安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结合日常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典型案例,深层次剖析了这种现象背后的成因。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渴望健康长寿的心理,通过举办健康保健知识讲座,乘机推销医疗仪器或保健品,挥舞着“温柔的屠刀”向老人们“砍”去,严重影响社会到家庭的和睦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昨日,西安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结合日常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典型案例,深层次剖析了这种现象背后的成因。

以“免费”为钓饵 诱骗老年人购买产品

案例:76岁王某和老伴被一家卖医疗器械的公司叫去听免费健康讲座,商家称一款电动护理床对人体是有促进、保健作用,对腰椎间盘突出效果最好。期间,王某和老伴被对方热情细微的服务打动,花3500元买回一台器械试图解决腰椎病痛。谁知,使用一段时间后没有任何效果,拨打商家电话时告知是空号,情急之下向工商部门求助,执法人员按照举报人提供的地址去检查,已是人去楼空。执法人员想从王某购买的电动护理床商品上查到厂家厂名、厂址后再顺藤摸瓜依法查处,却是“三无商品”。

剖析:西安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有的理疗仪器、保健品经销商打着“免费”的幌子,先让老年人免费体验、免费试用,然后步步深入,待时机成熟后,威逼老年人购买其产品;有的通过“免费”旅游、“免费”聚餐,把老年人吸引进去,营造轻松、快乐的环境,放长线钓大鱼,让老年人放松心理防线,再以“免费”体检来编造那些子虚乌有的“毛病”,骗取老年人购买其产品。经过这一套“组合拳”下来,很少有老年人能够招架得住的。那些“免费”的馅饼,最终还得老年人花大价钱买单。

虚假宣传夸大宣传误导老人

案例:从工厂退休的66岁吴某到公园锻炼身体时遇到一名自称某某协会教授的人,其宣传所销售的通达康胶囊产品具有“治愈愈合能力极强、见效最快,服用2天,疲劳、食欲不振、口臭、失眠、情绪烦躁等并发症即可减轻”等“包治百病”内容。吴某本想卖几盒试试,但不知真假,便投诉到执法部门。经执法人员核查发现,该产品包装盒上标注该产品为保健食品,保健功能仅为“调节血脂”,遂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剖析:执法人员说,有的理疗仪器、保健品经销商先以健康普查为名了解老年人身体状况、查出问题后,宣称其销售的理疗仪器和保健品能预防和治疗老人患有的疾病;有的混淆保健食品与食品的概念,突出预防治疗作用,夸大功能,灌输“保健品可以防病治病”等错误理论,误导欺骗老年消费者。有的请某些所谓的“专家”坐堂讲解保健知识,让推销员夹杂在老年人中间花言巧语骗取信任。有的冒充“某某协会”、“某某中心”或是“某某专家”的名义,大肆虚假宣传,最终目的就是推销其产品。

不法经营者和执法部门打“游击战”

案例:70岁的黄某收到微信朋友圈的信息,让他晚上8点一起去参加“免费体检”活动,到达地点后,几名穿着白大褂自称是专家人分别为不少老人量血压、检查眼睛、看耳鼻喉等,还免费赠送每人一个血压计。接着,“教授们”开始推销商品外包装没有中文标识、可以治风湿等多种疾病的酒,黄某和另外一位老人各花2000元买了一盒。回家后,黄某的儿子发现父亲被骗,便向执法部门反映了情况。执法人员前去核查时对方已经不知去向,后对场地出租者调查得知,租房者来路不明,去向不清,只收了500元一晚的房租费。

剖析:有的经销商利用老年人年纪大、眼力差、缺乏消费知识、病急乱投医、花钱买健康的观念,在推销过程中伺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有的在推销时免费提供给老人试用的为正规产品,而在老人出钱购买时,偷偷掉包,把假冒伪劣产品卖给老人。执法人员说,专坑老年人的不法经营者具有短期性、流动性、隐蔽性等特征,通常利用清晨执法部门上班前或者晚上执法部门下班后开展推销活动。这些人甚至派人分成多路或上门、或到老人活动的公园等地免费赠送洗发液、鸡蛋、筷子、大米等小礼物,吸引老年消费者来指定场所洗脑,花大钱购买商品。

建立联动机制破解监管乱象

对此,该局相关负责人说,如何破解监管乱象,建立食药、工商、质监、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是一个不错的办法,尤其是基层联合执法要形成常态,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要以社区(村委会)、老年人活动中心和晨练场所等老年人活动密集地为重点,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点、发放宣传材料、发布消费提示、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等方式,揭示不法经销商的各种欺骗手段,提醒老年人理性消费,提高防范意识和维权能力。

充分利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各部门侵权假冒违法案件信息进行归集、整合和共享,应用于禁止乘坐飞机,禁止乘坐动车组列车、其他列车软卧;限制出境;限制获得相关荣誉,对已取得的荣誉称号可予撤销;在招标投标、项目审批、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准入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限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等;在评职晋级、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等方面予以限制。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实行查办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对办案不力的部门和人员,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甚至干扰办案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加大公开处理力度,对典型案件、破坏经济秩序的案件实行公开处理,进行警示教育,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的责任。不断完善有奖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扩大案件线索来源,通过举报电话、网络,微信、微博、局长信箱等向执法机构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尽最大努力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白树友 本报记者 赵丽莉 实习生侯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