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微信交友 遭遇色狼险被强奸

21.10.2014  16:47
        陕西法院网讯    花季少女李某通过微信“摇一摇”功能认识张伟,不料张伟却心生恶念,欲与同伙李小康将李某强奸,因害怕等自身原因而未得逞。近日,西安市阎良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张伟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判处被告人李小康有期徒刑3年。

        2014年4月,一高中女生李某闲暇时通过微信“摇一摇”功能认识了张伟。后因李某向张伟借500元钱迟迟未还,其便产生了报复心理。同年5月11日,趁周末自己工作的厂房无人之机,张伟伙同朋友李小康,驾驶小轿车将李某骗上车,强行将其带至自己工作的厂房。二人采用言语威胁、恫吓打骂等手段,不顾被害人反抗,欲强行与李某发生性关系。因李某强烈反抗加之两人心中害怕等原因,二人强奸未遂,无奈将李某放走。随后,李某和家人到公安机关报警,张伟、李小康被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伟、李小康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