尴尬的“小手拉大手”

17.11.2014  22:00

近日,岚皋县有关单位联合发出倡议,在全县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保护一江清水“母亲河”。开展这样有益的活动非常好,令人温暖有加。岚皋的“小 手拉大手”,在 安康 ,在更多的范围,不是首次,这样的活动各地都有很多,印象中各类文明创建活动,都可以借孩子们的“小手”拉一拉大人们的“大手”。

拉手的目的,是促进某种文明地养成与传递。这是一项社会公益活动,体现了社会公序良俗在某个特定时段的强烈自我改善冲动。改善,是因为一些不良社会习气、作法,影响了公共生活质量,不改不足以重建良俗良习。我们热烈欢迎这样的活动。

欣 慰之余,又颇为尴尬。疑惑出在两双手上:小手与大手。这是什么样的小手?又是什么样的大手?显然,活动组织者有一个基本判断,那就是用“文明”的小手,拉 动“不文明”的大手。这源于我们现实生活中有关成人群落整体公共素质下滑甚至崩溃的判断,公共素质教育环节的缺失,又造成这种不良现状的持续发育、恶性漫 延。相反的情况是,孩子们自小受到的集体性正面教育,使他们形成了社会风气好与不好的基本“守则”,而这恰恰是大人们所严重缺失的。于是,用孩子们的文 明,校正大人们的不文明,就成为这类活动的初衷,尽管底气不太足,但也算寄托了良好的预期。

一方面是教育部门勉为其难地对孩子们进行 “良好”教育,一方面是成人群体令人忧虑的公德意识恶化。教育者也许不能有太大的希望寄予明天,他们也只是尽心尽责做好现阶段的事,孩子成人后的公德状况 已超出他们可能达到的视野。因此,类如岚皋的“小手拉大手”活动,我们可以诚心寄于美好的期待,而且把活动的效果预估得多大都可以理解,需要深思的是,除 了“小手”之外,我们还能否有更多的“一手”?把一个地方的文明建设仅仅寄望于脆弱的小手,至少是不够的,甚或是大人们对文明责任的逃避。

大 体上,我们的人群可分为两类,社会人与单位人。通俗讲就是有组织的人和无组织的人。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真正“无组织”的人已然是越来越少,各类组织形式 把人们聚成不同的经济关系和社会公益关系,行政、事业、人民团体、企业,构成一批强约束力的组织关系人;社会团体、城乡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小区业主委 员会、劳动雇佣组织等等,构成另一类亚约束的组织关系人,这些组织形式,事实上对相对关系体是有影响力的,对公德养成来说,也是有力量的,很多成功的组织 塑造证明也是有成效的。

在无限度地追求既得利益的过程中,我们太多地忽视了人的成长,公德教育更成为稀罕之物。近年来各类单位、组织、 企业重视开展各在文化建设,单位文化、企业文化,甚至社区文化,但多流于一种形式、一阵热风,事实上只停留在一种“文化时髦”上,这使得文化建设陷入庸 俗。有识之士呼吁为成人补课,补“做人的道德课”,在落实层面相当乏力。于是在经济社会深层次变革的今天,我们越来越感到在各类经济生活中,一项成本被逐 步放大,那就是公德成本,造成经济社会交往梗阻,这看不见的成本,在恶化的惯性预期中,可能成为最大、最难以把握、最难以摊销。

小手 拉大手”,很好,很有必要,希望花开灿烂。那么透过孩子们如林的小手,我们的各类单位、各类组织、各类团体,包括约束力最低的城乡社区、各类协会,能否肩 负起社会改良的起码自觉,把自己那一群人管一管、引一引、导一导,大家都动起来,做好自己那一个范围的事,哪怕是鸡毛蒜皮的小事、细事,哪怕是拿不上桌面 的邻里事、出行事,我们都较真地用“”的方法与衡量、去倡导、去约束,是不是良的一面会更多起来,恶的一面会更少下去?毫无疑问这是可以寄望的。因为一 个社会的文明进步,最终要靠大人的那一双手,因为大人的手才最有力量,大手拉小手才是道德建设本源!

■ 刘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