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气中心加强异地机动车环检管理工作

03.11.2015  13:38
为规范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加强对环保违章车辆的监管,根据《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机动车尾气环保异地检验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尾气中心认真安排部署,要求全市各机动车环检机构认真学习《通知》要求,严格异地车辆审验。一是自2015年11月1日起,在受理省内异地检测车辆前,在陕西省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系统平台环保违章信息库中认真核对车辆信息,对环保违章未处理车辆,告知车主回车辆注册地接受环保违法处理,消除环保违章后方可进行环保检测;二是强对超标复检车辆的审核,所有复检车辆必须提供维修证明并经机构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上线复检;三是对承担全市路抽检超标车辆复检任务的环检机构派驻人员监管指导,严格程序,规范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