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气中心快速查处冒黑烟投诉车辆

11.07.2016  10:14

7月8日上午,尾气中心接到市局办公室批转的关于查处陕AQ9186、陕AQ1623、陕AQ1379三辆冒黑烟载货车辆的通知后,迅速安排执法人员进行登记核实,并通过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信息管理系统核查到上述车辆均属西安市新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和西安市利生污泥处理有限公司所有。执法人员立即与市局水污染控制处和灞桥区政府沟通协调,配合联系车辆所有人。

下午,尾气中心联合水污染控制处,迅速对停靠在第三、第四、第五污水处理厂的陕AQ9186、陕AQ1623、陕AQ1379冒黑烟投诉车辆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对其余22辆污泥清运车辆开展了全面排查。共查处冒黑烟车辆3辆,超标排放车辆1辆。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西安市新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和西安市利生污泥处理有限公司的冒黑烟及超标排放车辆下达了《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机动车排气污染限期维护和复检通知单》和《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责令两家公司立即对所属问题车辆进行维护治理,15日内复检合格。

    下一步,尾气中心将通过市局向市交通局发函,通报西安市新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和西安市利生污泥处理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尾气排放查处情况。建议市交通局进一步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管理,确保上路行驶的营运车辆不出现冒黑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