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农林科技局全力做好夏季秸秆禁烧工作

20.09.2016  17:04

 

为有效制止露天焚烧秸秆,切实改善我县生态环境,促进“三宜”石泉建设。今年秋收以来,县农林科技局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工作要求,提前谋划,统筹安排,确保了全县“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据统计,全县重点禁烧区域内6个镇禁烧率达到100%,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限烧区内5个镇限烧率达85%,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秸秆回收利用3万吨,秸秆还田2万亩。

为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迅速召开秸秆禁烧工作紧急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部署,明确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从源头控制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二是加大宣传,迅速开展。在城镇、乡村人口密集区悬挂宣传条幅,组织县农技中心、森林公安局、农机中心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广泛宣传禁烧秸秆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县农广校多次组织技术专家到重点镇、村开展秸秆还田技术、秸秆培养食用菌技术、秸秆快速腐熟沤肥技术、秸秆青贮等技术培训,引导农民群众科学利用秸秆资源,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加强监督,不留死角。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深入各镇、重点村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严密巡查,建立督查结果定期通报制度,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现场监督,立查立改。四是加大奖补,确保成效。按照“谁使用转化秸秆谁得奖补”的原则,对租用土地建设秸秆集中堆放点的镇村,按照50元/亩的标准予以补贴;对购置粉碎、灭茬、收集打捆等农机具镇村,在享受相应的国家农机补贴资金标准基础上,再按照农机补贴的20%标准进行二次补贴;对实施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的农户,经审核后按照10元/亩的标准予以补贴;对收购秸秆,并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的企业按实际秸秆综合利用量,按照50元/吨的标准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