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局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13.03.2015  10:23

勉县国土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一)组织领导到位。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局党组的主体责任,行政监察室的监督责任。各科室(单位)、各国土资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二)责任落实到位。制定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成25项,落实到分管领导和科室(单位)。同时,要求局行政监察室按责任制分工,加大监督检查。

(三)监督到位。围绕“五个一”、“三会一课”、“九个规定动作”工作要求,发放“五书三表”20套,并按照“五书三表”工作内容要求督促各科室(单位)、各国土所认真落实,填报工作开展情况。

(四)责任追究到位。局行政监察室采取摄像和拍照的方式不定期对局机关各下属单位、科室和各国土所的工作纪律、作风建设进行明查暗访。对局机关各下属单位、科室明察暗访75次,发放“政风行风建设督查单”和“工作纪律督查单”18份,对各国土所明察暗访37次,发放“政风行风建设督查单”34份;对违反工作纪律的9人分别进行警示训诫及提醒谈话。(孙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