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药监局发布提示:不要盲目自制饮用药酒

10.05.2018  12:03

  近期,部分地区出现饮用自制药酒中毒事件,为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提示,提醒市民谨防不当饮用自制药酒损伤身体乃至危及生命。食药监部门提醒,不要盲目自制、饮用药酒,不购买、饮用无标签标识、浸泡药材成分不清等来历不明的药酒,如有养生保健需要自制药酒的,应在中医师、中药师的指导下进行,并到正规药店采购药物;不要随便相信秘方、偏方,避免在不了解药性的情况下,盲目按秘方、偏方自制药酒使用。不用断肠草、乌头、附子等有毒成分的中草药浸泡药酒;药酒并不是任何人都适合饮用的,也不是可以无限量、无期限地服用,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年龄、体质来选择,而且药酒也不宜过量饮用。餐饮单位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自制药酒,不得添加药品,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须在盛装容器上标示酒类生产者名称、泡制材料的名称、数量及泡制日期。市民如在餐饮单位饮用自制药酒后出现恶心、眩晕、胸闷、肢体麻木等中毒症状,应立即采取催吐等措施,尽快就医,并拨打12345市民专线进行投诉。华商记者李琳

编辑: 石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