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区司法局多措并举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标兵

27.01.2016  10:06

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商州区司法局为实现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标兵,及时研究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的区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办公,研究制定了创建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创建工作任务,并与各股室和下属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创建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强化舆论宣传,营造创建氛围。以培育干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积极广泛开展宣传。在局机关设置固定核心价值观24字宣传标牌5处,设置八荣八耻、公民道德规范、文明礼仪等固定宣传标牌6处,设立“四德榜”,每季度宣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先进事迹,在办公楼道张贴名人字画、名言名句,营造了机关浓厚的文化氛围。

强化环境治理,建设“三化”机关。按照“净化、美化、绿化”要求,每天坚持2次卫生大扫除,确保单位无脏乱差,无卫生死角,无乱图乱画,无乱摆乱放,建筑物和办公场所布置合理,和谐美观。在单位院内和楼道摆放盆景花卉30多种100多盆,确保机关绿化面积达20%以上。

强化工作创新,落实创建任务。在全系统创新开展了“六大活动”,推动创建任务落实。通过开展“创佳评差”竞赛活动,规范行业行为,树立窗口形象,提高服务水平;通过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讲述典型事迹,推动崇德尚礼;通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风气;通过开展“讲文明  树新风”活动,将“讲文明、树新风”作为生活新常态,推进了文明传递;通过开展我们节日主题活动,在移风易俗中体现人文关怀,在欢乐喜庆中倡导廉洁文明。开展“文明股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素质,树立了文明机关良好形象。(王艳)

来源:商州区司法局